检方的专家证人(6)
我便向当地的一家名叫华联日报的报社申请工作,结果被聘请为记者,在恶补广东话后就到社区采访,报导侨社相关的新闻,同时我还写一些短评等,不到三个月,升为助理编辑,五个月后,我被任命为总编辑。真没想到过去我只是业余的撰稿人,而在台北培养出来的写作技能,竟让我成为专业的编辑……
赴美奋斗(1)
“李博士!李博士,轮到您出庭作证了。”法警推门而入,将我从回忆中带回到现实来。
我放下手上的报纸,端正一下领带,拿着大堆资料走进了法庭。法庭内有十二位大陪审团团员坐在椅子上看着我。首席陪审员叫我举起右手,宣誓要如实作证。
完成这些手续后,他开门见山地向我说:“李博士,我们听取了前面几位刑警的调查,但是听起来很可能是巧合,难以断定罗纳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我们想看一看您究竟有什么证据能确定罗纳的杀人罪嫌。”
我拿出放大的凶刀照片,刀刃上隐约可以看到一些血迹。坐在一旁的检察官查理士开始问道:“你能否告诉我们凶器上血痕的化验结果?”
“凶器上的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我答道。
“随后你从被告身上取得的血型是什么?”
“与现场证据所搜集一致,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
“血型相同的可能性如何?”
“白种人中一百人中大概有八到九人为B型血型。”
“PGM酵素为2—1型的比例如何?”
“比例是589%。”
查理士展示出我事先准备好的图表,指着图表上的数据,继续问道:“这么说来,同时拥有B型血型,PGM酵素2—1型的比例是在7%以下。”
我回答说,“是的。”
接着,查理土展示出凶器刀柄上取得的指纹照片,与罗纳的指纹照片并列。他问道:“李博士,你能否向陪审员解释一下这两个指纹的比对结果。”
我好像是在课堂上向学生讲解指纹比对一样,用简明易懂的方法深入浅出地解释两者间的相同之处,并清楚地表示,“这两个指纹是同一个人的手指。”
查理土问道,“指纹相同的比例是多少?”
我答道,“几乎是零,目前仍未发现指纹完全相同的两个人。”
原来无精打采的大陪审员开始仔细端详这些照片,好像小学生看着老师做实验一样全神贯注地听着我的解说和示范。
查理士发现陪审员对检方的证词越来越感兴趣,赶紧趁热打铁地再展示一张放大的照片,问道:“李博士,这是何物?”
我答道:“这是我在乔安娜尸体旁发现的火柴棒。”
他接着展示出另一张放大照片:“这又是什么?”
“这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火柴盒。”
他将这两张照片放在一起,问道:“李博士,你能否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关系?”
我将现场搜集到的火柴照片叠在火柴盒照片上,解释说,“从这根火柴棒末端的纸张纤维、纹路及撕痕可以看出,它与火柴盒片上的第三根火柴棒断头原来是连在一起的,进一步的化验还显示出它们的纸质及酸度都是一样,也就是说,现场的火柴棒是从这个纸板火柴盒上撕下来的。”
查理士看到陪审员关注的神情,更加兴奋,又接着向陪审员展示装在透明塑胶袋内的鞋带,问道,“李博士,袋内装着的是何物?”
“这是绑着乔安娜手脚的鞋带。”
“鞋带上面红色的东西是什么?”查理士问道。
“红色的东西是一种红色油漆。”
接着他又拿出另一个透明的塑胶袋,问道,“袋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答道,“这是警察在罗纳家找到的另一条鞋带。”
“上面红色的东西又是何物?”
我答道,“也是红色的油漆。”
“它们的化学成分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
查理士停顿片刻,接着问道,“从这些证据比对看来,罗纳一定是杀害乔安娜的凶手,是不是?”
我以肯定的语气答道,“科学化验的结果,所有物证都与罗纳有关。”
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结束了检方的直接盘问,在座的陪审员也友善地向我点头示意告别。我心里想,他们一定理解了我所解释的这些科学证据。
刚刚走出法庭外,成群记者就围了上来,争先恐后地询问我的证词。我向这群在门外苦苦等候多时的记者微笑地回答说,“很抱歉,我不想为难你们,但是我在法庭上宣誓过,不向外界透露在大陪审团的作证内容,所以不便提供任何消息。”
这群记者发现我不肯透露任何消息,也渐渐散开,我正准备离开法院大楼时,一位女记者仍跟随着我,她走上前来,自我介绍是康州《名人杂志》的记者,她已在法庭外等了我半天,我脸带歉容地表示:“我真的不方便透露案件的内容。”
她倒爽快地说:“我不是问有关乔安娜这一案件的,我想写一篇有关您个人的故事。”
我答道:“我并不是什么名人,没有什么好写的。”
“不,”她快语地打断我的说话,“您从台湾到美国,从学生变成教授,再从教授变成现在州政府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的主管,您本人的奋斗经历足以写成一本书。”
她搬出了一大堆理由,最后我发现难以拒绝她的采访,便和她走到法院门外的椅子旁,向她介绍我在美国的经历。
1965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姊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都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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