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明星辩护队
6月14日深夜,我正在家里替一本刑事期刊审阅文章,突然接到一通电话。通常来说,只有州警政厅的同仁才会在深夜打电话给我,深夜的电话大多是与命案有关,接到电话往往就要立刻赶到现场去。
不过,这个电话是一位名叫佘彼罗的律师打来的。他说是从我的好朋友纽约州法医波顿博士处获悉我的电话号码,是波顿博士介绍他来找我的。
波顿博士是美国刑事界最具权威的法医专家之一,我们曾合作侦办过无数案件。佘彼罗律师表示,他一直很敬佩我,尤其是在肯尼迪外甥的案件(见本书第五章)中,更叫他心悦诚服。他现在接手一宗大案,波顿博士说一定要请我帮忙才有机会打赢。
他问我道:“您最近有没有听过O·J·这个案件?”
“没有。”我回答说,“谁是O·J·?”
“您连O·J·都没听过?”佘彼罗觉得很惊讶。说实在的,我从求学到工作,根本没有时间去看什么足球赛或电视节目,对于这些美国体育明星我都一问三不知。佘彼罗说:O·J·是美国最红的黑人体育明星,不过却被洛杉矶警察局怀疑是杀害他前妻及前妻男友的凶手。
佘彼罗表示,他曾问过O·J·,是否杀了这两个人,他坚称自己并没有杀害他们。
佘彼罗称,他相信O·J·的话,认为O·J·很可能是无辜的。不过,现在刑警正为了定罪O·J·而搜集证据,有些证据可能对O·J·很不利,他希望我能伸出援手,成为O·J·辩护团的刑事专家。
我表示,我是一位法庭科学家,无论是替检方作证或替辩方作证,我都只为证据说话,不去判断被告是否有罪,纵使我是替被告作证,但是如果有不利于被告的证据我也会如实作证。
佘彼罗表示他完全赞同我的看法,并谓专家证人只有以事实作证才能让陪审员信服。
我是康州警政厅编制内的人员,95%的案件都是替检方作证。在出任化验室主任前,我曾与州长达成协议,州长同意我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可替辩方作证,但条件是必须是他州案件,并且必须经由州长同意。
佘彼罗表示,O·J·十分富有,他已表示将不惜重金聘请全美最好的律师和专家以还他清白,愿意支付每小时500美元时薪,以及到洛杉矶来回的一切费用。
纽海文大学的刑事科学系正要筹集经费,设立更多的奖学金,其中部分的奖学金是提供给一些前来美国学习的中国大陆及台湾学生,我想正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替大学筹集一些经费,便答应向州长提出申请。同时,我曾与洛杉矶警察局及检察官办公室在许多案件合作过,我大部分的案件都是替检方作证人,在替辩方作证人之前,我都会先知会警方,如果警方需要我的帮助,我会拒绝辩方的要求。但是当我打电话到洛杉矶警察局的化验室,他们听到辛普森的律师有意聘请我做辩方证人时,讲话的语调马上改变,毫不客气地说,“你尽管去吧!随你的便!”
州长很快就答应我的请求,我将利用周末的时间协助辩方处理证据的鉴识工作,并以刑事鉴识专家身份替辛普森作证。第二天,佘彼罗就替我安排妥当,在6月16日星期四飞到洛杉矶了解案情。
失踪的O·J·(1)
16日晚上刚下飞机,我就遇到大批记者。他们得知我前来侦查辛普森一案的消息后,一大早就在机场等候。幸好我在洛杉矶的曝光机会不多,很少记者认得出来,下机时前面有几位东方人,记者看到东方人的面孔就问,“你是亨利·李博士吗?”
我对案情尚无了解,也不愿透露任何消息。当有些记者看到我这个东方面孔而问我是不是李博士时,我就反问说:“李博士是谁?”
到了酒店后,佘彼罗赶过来,波顿博士随后也赶来。佘彼罗在简单介绍案情进展后,告诉我警方很可能很快就会正式将辛普森列为凶手。
我建议应在辛普森被收押前搜集一些基本证据,越快越好。佘彼罗表示他将会在第二天让我和辛普森见面。
辛普森的住宅已被警方列为案发现场。第二天一早,司机便将我带到一座位在半山腰的神秘豪华住宅去。这栋住宅是辛普森的律师朋友的,记者还四处寻找辛普森的下落,却不知道辛普森就住在这座安静的住宅里。
到了这座住宅后,我和辛普森见了面。他身材很高大,看起来很诚恳,不断地说很抱歉麻烦了我们,神情很沮丧。我觉得他很可怜,因为这位运动明星一夜间从英雄变成凶手,终生的努力一夜间化为乌有。
我办过许多案件,或多或少培养出一点“直觉”,在与凶手接触时,或多或少可以感觉出他是否是真凶。但是,与他接触时,我的感觉是各半,很难说得出他是否涉案。
除我和波顿博士外,当时辛普森的家庭医生、一位心理医生、辛普森的女友、以及他的足球队好友A·C·柯林等也在场。佘彼罗匆忙地赶到,告诉我们检方在上午8时许已正式决定起诉辛普森,要求辛普森在10时到警察局归案,因而我们必须尽快完成所有的验伤及搜证工作。
我马上展开搜集证据的行动,先叫在场的护士抽取一些辛普森的血液作为以后的比对样本,再从辛普森的头上抽取多根头发,并从他身体各处搜集皮肤、毛发样本。
我查看他左手的伤口,发现手指上有三处伤口,便赶紧拍摄下来。我们一边搜证,辛普森一边打电话给他母亲、子女及友人,佘彼罗也使用另一条电话线与警方周旋着,警察局同意将归案的时间延后到11时。
辛普森的情绪很低落,心理医生担心辛普森会自杀,便要求警察局再多给几个小时以进行简短的心理辅导。但是警察局在11时后断然拒绝了要求,并表示已派出警察到这个住宅来逮捕辛普森。
11时许,所有的搜证工作大致完成,乱哄哄的忙碌场面平静下来了。反正警察已派人前来,我们也只好在住宅内等候。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到楼下卧房去了,我们在楼上的客厅内商量着下一步的行动。
大约在中午12时左右,门铃响了。两位荷枪实弹的警员到了。屋主开门让他们进来。“O·J·,你在哪里?O·J·,你在哪里?”楼下似乎发生一些意外,我闻声赶到楼下,发现气氛很紧张,原来O·J·和他的好友柯林都不见踪影了。
大家在屋内屋外开始寻找O·J·的踪影,担心他想不开自杀了。但是没有发现尸体,却发现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不见了。糟糕,辛普森很可能和柯林趁大家不注意时逃走了!
我们很快就发现O·J·留了三封信,其中一封信是给大众的公开信。辛普森在这封公开信中开门见山就说,他与妮可之死毫无关系,因为他十分爱妮可,不可能杀害她。
他在信中请求媒体不要骚扰他的小孩,因为他们是无辜的,失去父母已经够可怜的了。
他在信中感谢他的朋友,感谢他们为他的一生带来欢笑。信末还说,“请不要替我难过,我的一生十分美满,我曾拥有过这么多的朋友。请大家记住真正的O·J·,而不是现在这个在人生路途中迷路的我。”
心理医生看了这封信后,摇了摇头,说道:“我们最担心的事情很可能就要发生了。”
我们知道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开车走了,但是到哪里去了,大家都不知道。到了下午2时许,洛杉矶警察局将我们所在的宅邸当成了第三现场,开始逐一盘问每一个人,以了解是我们故意隐藏辛普森,或是辛普森真正是自己逃走的。
我早就有计划在这个周末到加拿大的一个刑事专家会议上作专题演讲,由于佘彼罗的苦求我才推掉这项活动,但是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反而被洛杉矶警察局盘查。如果辛普森自杀,这宗案件也可能因此而了结,所花的时间和精力也可能因此而白费。
下午3时许,我们都坐在客厅里,脑里在想,辛普森可能到哪里去了?我打开电视机,洛杉矶警察局正在召开记者会,警察局将辛普森的照片和柯林的汽车牌照资料对外公布,并宣布辛普森为在逃的通缉犯。
4时许,佘彼罗和辛普森的律师朋友等也召开记者会,在记者会宣读了辛普森的公开信,同时他们都在电视上请求辛普森不要自杀。
过不了多久,电视上出现了一辆白色的福特牌越野车。新闻主播称辛普森和他的好友柯林在车内,柯林驾驶着汽车,辛普森侧躺在后座的座位上。
当天是星期五,警方发现这辆汽车是在下午5时左右,正是交通最繁忙的时间,柯林使用汽车电话与警察局通话,声称辛普森正拿着手枪对准自己的头部,如果警察硬要将汽车拦下来的话,辛普森很可能会自杀。于是,警察跟随白色的越野车,为避免跟随时发生任何意外,加州交通巡警队将405号高速公路全部封锁,不允许车辆进入高速公路。五六辆汽车开着信号灯,跟随着白色越野车,在空荡荡的高速公路上缓缓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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