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辩攻防(2)
由于死者是刀伤致死的,警方调查发现辛普森在案发前的两个多月前曾到当地购买过一把猎刀,而死者的伤口很可能与这把刀的刀痕记录相符。为此,警方在辛普森的住宅附近、洛杉矶国际机场、芝加哥奥海国际机场、辛普森所乘坐过的飞机以及他在芝加哥下榻的旅馆等地展开地毯式的搜索,但是都没有找到凶器。后来,辩方向法官提交了一个神秘的大信封。外界都猜测这把刀很可能就是凶器,因为美国法律规定,律师可以替其客户辩护,但是不能协助被告隐藏或毁灭证据。
这个神秘的大信封引起外界的很大关注,大家都想知道里面是不是凶器。主审法官将这个神秘的信封交给了一位退休法官来保管,不允许任何人拆封。
当我获得检辩双方委任检验这个神秘的信封时,我一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果然是与警方正在寻找的刀具类型相同的刀子。我在刀刃上检验血迹时,刀刃上没有任何反应,这表示刀刃并没有沾过血,如果这把刀曾涉及过血案,纵使清洗过,刀刃在接触到试剂时仍会有反应,也就是说,这把刀与凶案无关。
就这样,辩检双方为了求胜,花招百出,我对双方这些把戏和手段开始厌倦起来,越来越后悔自己涉入这场世纪竞赛。
媒体都认为辛普森是否会被定罪就要看我的证词,把我当成辩方的最重要证人,我办公室每天都收到两百多个请求采访的电话。美国三大电视网也纷纷打破传统的方式,给我一个“开放式邀请”,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让我选择自己喜爱的时段和节目来接受访问。我全婉拒了这些请求,毕竟这是一宗刑事案件,最终的审判并不在摄影棚,而是在法院,该由陪审员来裁决。
不过,记者却不甘心,总会想方设法来采访我,有时候一些女记者甚至一直跟随着我进入洗手间。
每参加一次演讲,与会者都会问我,“究竟O·J·是不是凶手?如果O·J·不是的话,谁是凶手?”我都表示因为案件仍在审理中,不予置评。有一次,我应邀到康州瓦林福的扶轮社去演讲,在发问时间有一位会员问我:“O·J·最大的儿子杰生有没有可能是凶手?”我回答说:“洛杉矶警察局在侦查这一案件时最致命的弱点是过早咬定O·J·是惟一的凶手,警察在处理重大的刑事案件时,任何人都可能是凶手。”
谁知道,第二天康州的一家英文报纸竟刊出一条头条新闻:“李博士认为O·J·的儿子杰生是凶手。”
自从辛普森否认自己涉案后,各式各样的谣言都有,有的说妮可吸毒上瘾,因为毒品债务纠纷而被贩毒集团杀害,有的说是辛普森的好友柯林与辛普森一起下手杀死妮可和隆纳的。美国的许多八卦报纸每星期都会刊出一些与辛普森一案相关的“爆炸性”新闻,大部分都是捕风捉影的谣言,但是,身为一位科学工作者,在没有检验证据前,我绝对不会做任何猜测。
杰生可能是凶手这一消息刊出后,我收到无数电话,有些读者以为这是真的,四处说:李博士没有证据从来不肯作任何猜测的,他现在猜测杰生与凶杀案有关,杰生肯定有问题。我赶紧召开记者会,澄清当天的答覆,总算勉强平息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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