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审判(2)
在冯丹尼作证后,检方的专家开始向陪审员介绍现场血迹的化验结果。洛杉矶警察局刑事化验室指称,在班迪街现场发现的一滴血滴有995%的可能性是辛普森的,而在辛普森卧室发现的袜子上的血迹可能是妮可的。
辩护律师在交叉盘问检方的证人时不断指出,警方在保管血迹证据过程中有问题,被害人尸体使用不当的毛毯来盖;勘查人员姗姗来迟;化验室的试管并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来清洗;这些血液证据在烈日下放在车内,部分血迹证据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接着,检方传唤了韶玛化验室的化验人员及加州司法部DNA鉴定室的专家出庭作证,他们证明洛杉矶警察局送来的血迹证据经DNA鉴定证实是属于辛普森的。
检方知道辩方会向检方的法医发难,检方还没有开场,先向法庭承认负责检验妮可和隆纳尸体的助理法医在解剖时出了差错。在法庭上,检方派出洛杉矶的总法医声称妮可头部受到重击,倒在地上,后来杀手与隆纳缠斗一番,在隆纳身上刺了二十多刀,将隆纳杀死后,凶手再在妮可的脖子上割了一刀。
检方在法庭上展示了许多血淋淋的照片,被害者的家属都忍不住流下眼泪。
为了证实辛普森是凶手,检方决定在陪审员面前让辛普森试戴那只沾有血迹的皮手套。辛普森先戴上为预防污染而准备的橡胶手套,再试图戴上皮手套,但是辛普森折腾了许久,都无法将皮手套戴上。辩护律师马上指出手套太小,根本不是辛普森的。后来检方再请来手套专家,证实皮手套在沾到血迹后,可能会收缩了一些。但是在许多陪审员眼中,这一只血手套确实是太小了。
检方还请来了一位联邦调查局的鞋印专家,他作证称在现场搜集到的鞋印为布诺玛利的名牌鞋,规格是12号,与辛普森的鞋号相同,这一型号布诺玛利鞋全球只有299双。
检方又请来微物检验专家,试图证实在现场的微物证据中发现有辛普森的头发。但是辩方认为这些证据不可采信,因为在搜集及保存证据过程中受到污染。
开审92天后,检方在传唤了58位证人及展示无数证据后终于向陪审员表示,检方已呈现了所有的证据。
辩方还击
在检方完成其证人及证据的呈现后,就轮到辩方向陪审员呈现辩方的证人和证据。要让陪审员裁定辛普森有罪,检方必须向陪审员提出足够的证据,使陪审员确信辛普森有罪,因而辩方就针对检方的证人及证据加以反击。
辩方首先让辛普森的家人出庭作证。辛普森的家人作证时称,在案发的第二天他和家人住在一起,对前妻被杀一事很伤心,也很惊讶。
接着辩方传讯了妮可的两位邻居,一位在12日晚上10时25分左右经过妮可的住宅附近时,并没有看到任何异常的事物或听到狗吠声。
另一位邻居十分注意时间,她手上往往戴着两只手表,在10时33分~35分左右她才听到狗吠,之前整个社区都很安静。
接着,辩方传唤了另一位证人,他作证说他在10时40分左右在班迪街妮可住宅附近带着狗散步时,听到两人在争吵的声音,其中一个人叫着“嘿!嘿!”几声,接着他听到狗吠声,再下来他看到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往南边开走。在交叉盘问时,他猜测其中的一人是黑人。检方再问他有没有可能在4分钟内从他所在的位置赶到辛普森的住宅,他答说,即使他超速驾车,而且路上没有红灯,还是不太可能。
接着,辩方律师请来了原本在洛杉矶一支足球队担任过球队医生的专家来作证,他检查过辛普森的身体,认为辛普森患有两种严重的关节炎,并且旧伤累累,快速走路和慢跑都很困难。
辩方再请来辛普森的理发师,他作证时表示辛普森从来没有染过发,检方在微物证据分析时指称辛普森有染过发的说法不正确,这些微物证据在检验时很可能有差错。
辩方传唤洛杉矶警察局的现场录影师出庭。他承认13日下午4时13分到辛普森住宅录影时,并没有发现地上的袜子,不过他表示他是在警察搜查过以后才到现场录影,有可能血袜子已经先被收集起来。但是辩方请来了辛普森的清洁工人,她作证时表示辛普森很讲究清洁条理,从来不会随便乱放袜子或衣服的。
检方在几个星期前曾传唤一大批专家来证明现场上的血迹与辛普森的血型相符,不过,辩护律师也准备了一大批专家,试图证明洛杉矶警察求功心切,利用各种方法,包括栽赃证据,掩蔽重要物证来掩饰作业差错等。辩方请来了知名的化学家,证实血迹内含有防腐剂EDTA(一种错化合物),因为警方在首次与辛普森面谈时曾抽过血,里面曾用EDTA防腐,从而暗示血迹证据可能受到污染或更换。
曾与洛杉矶警察局刑事化验室打过交道的联邦调查局检验人员,以及一些知名刑事学家分别作证,表示洛杉矶警方的刑事化验室过于凌乱,毫无条理,证据绝对有被污染的可能性。
辩方请来的法医波顿博士在庭上也否定了检方法医的分析。他认为,从死者的解剖资料来看,两位被害者都曾进行过长时间的反抗,时间可能长达15分钟,凶手一定会受伤,而且会有很多伤痕。
白人刑警福尔曼是最早到达班迪街的刑警,他对辛普森住宅情况很熟悉,在案发后,福尔曼曾主动带其他警员前往辛普森家。据检方的证词,福尔曼曾走到停在后门的越野车旁,发现车上有血迹,然后爬墙开门进入辛普森住宅的前院。后来,他又在屋后的走道处发现一只血手套。再加上他讨厌黑人,在不同的场合讲出了许多仇恨黑人的话。这一连串情况是巧合,抑或是福尔曼有计划的栽赃行动?辩方认为福尔曼有可能栽赃陷害辛普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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