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文林则说他只是鑫特金属结构综合厂厂长,根本不认识李开,更谈不上彼此之间有什么矛盾。但他表示,他多次听王宝生说过,李开在王宝生身边安插了“实习科长”,明显是为调离他做准备。因此,王宝生对李开怀恨在心,多次表示要干掉对方,不久就听到李开遇害的消息。而其他六名犯罪嫌疑人则基本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董国兴曾非法持有5.6mm小口径运动手枪一支、单筒猎枪一支。王宝生、芦文林先后采用无货交易的手段,由芦文林以北京鑫特金属结构综合厂的名义替王宝生给北京市乾显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张,虚开税额15万余元。
2004年3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对王宝生雇凶杀害李开案进行了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罪并罚,判处王宝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治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芦文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董国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武治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胡国杰有期徒刑三年;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胡国杰的两名同伙有期徒刑二年。
为官员营造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
王宝生因工作对李开产生不满,竟出资55万余元雇凶将李开杀害。此类案件现在已算不得多么新鲜了,在网上近年来居然有1700多件类似的雇凶杀官事件的报道。由此看来,雇凶杀官案件的迭出也确实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
血淋淋的屠刀架在官员的头上,上千起案件摆在那里,这说明什么?近年来发生的雇凶杀官案件,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下级杀上级,同级杀异己,副职杀正职,偶然也有上级杀下级的。杀人动机无外两条:一为升职,二为获财,其中以升职为主。作案的手段几乎惊人的雷同,雇凶的官员此前就和社会上的黑恶势力交往密切:官员为黑恶势力充当官方势力的保护伞,黑恶势力为官员充当武装势力的保护伞,遇到关键时刻,彼此都可以“两肋插刀”。
以矛盾论的眼光来看,任何人处在任何环境中,都难免会和其他人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需要法律、法庭来调整规范、调解裁决,但是,我们吏治机制总是寄希望于依靠用组织的手段、行政的手段来处理官员之间的矛盾,但事实证明,组织的、行政的手段虽然解决大批矛盾,但有时也仅仅是掩盖了部分的矛盾,而激化和隐藏了更大的矛盾。这种状况是建立文明的官场秩序、追求文明的吏治机制绝不允许的。消除吏治危机,为官员营造一个健康的生存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严肃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