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王弟的秘密
转眼间又是十一月了。在不知不觉之间,穆拉雷灭亡已有一年多。虽然时光逐渐逝去,但人们的爱国情势依然高昂。大概是慑於普利奴斯的威势,在这段期间,不论是莱利玛斯还是洛布伊丹,都不曾来入侵。边境地区,得到了难得的太平。可是在普利奴斯之中,由於胜利而产生的普遍振奋,令众人都算起二国的旧帐来。
在街头巷尾的言谈中,人民斥责着莱利玛斯与洛布伊丹往日的恶行,发誓终有一天,普利奴斯的军队会踏平敌人的国土。以前怯懦的、多次抗拒投军的平民,仿佛都变成了战士。也有些人,真的去当了士兵。虽然要离乡别井,可是想像中的荣耀,已抵过了代价。
同时,王后安黛再次怀了孕,使得举国的欢腾,好像变得永无止境。虽然群臣、贵族都和国王没甚麽交情,但他们依然为了他的光荣,不断举行舞会与狩猎会。他们为国王而乾杯,并把战利品献给国王。韦尔特安心的接受了这一切,享受着有生以来的最大欢愉。
到了下一年——即一五六三年一月,才发生了一件不幸事件。洛布伊丹再次入侵,被普利奴斯第一军团击退,可是第一军团的将军马狄伦.希尔斯将军却战死了。这虽然为人们带来了悲伤,但也刺激了他们的复仇心。悲愤,都化成了力量。参军的年青人更加多了,扩军的计划因此而非常顺畅。
五月,再有御监卫士被杀。事发时,是有两个御监卫士在一起的。他们黄昏时,在王宫附近忽然遇袭。二人极力反抗,结果其中一个被杀,而凶手则逃走了。生还者马上向上级报告此事,奥力逊等人又惊又怒。可是难得的是,凶案的线索终於有了。
据那生还者所说,凶手作案时,戴着白色面具。这令奥力逊等人,马上想起猎场凶手的面具。可是,今次凶手的面具,和猎场凶手的是不同的。上次的面具是笑脸,今次的却嘴角下弯,正是一副哭丧脸。众人都不知道,这究竟代表着甚麽。面具变了样,不代表凶手不是同一人,但也证明不是凶手是同一人。因此,这个线索可说是没用处。
可是,另一线索则不同了。生还者在案发时,清楚看到凶手的外型。凶手的身高一般,长的瘦削,头发是金色的。显然,此人不是尤萨,因为尤萨长的很高,而且是褐色头发的。奥力逊、雷德斯和莉歌听了,马上放下心头大石。他们坚决相信,这些案件都不是尤萨做的。金发凶手的出现,大大化淡了他们被同伴出卖的恐惧与悲伤。
只是,凶手是不是御监卫中的其他人呢?这个可能性依然很大。但只要不是尤萨,他们的就好过多了。毕竟,他们不是对御监卫中的每个人都有付出感情。而尤萨,正是与他们关系密切,共处了多年的同伴。
韦尔特当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可是他听完报告後,并没有特别关注。随着越来越多朝廷中人,站到国王一方,御监卫就越显得不重要。现在,反战派已称不上是势力,御监卫也因而不需要去对付他们。民间的民主派也静悄悄的,没有甚麽动作。
七月二十日,普利奴斯的第一名公主诞生,韦尔特给她取名凯伦。而长子菲迪南,现在已是两岁多。拥有着这个光荣时代的特徵,菲迪南活泼,而且快乐。他虽然年纪小小,却喜欢由父母或是保姆、仆人抱着,在王宫中四处观看。不论是花园、大殿、宴会厅还是国王的寝宫,都会见到他的身影。他是众人的宠儿,就算是不满国王的反战派,也不禁要爱上这小孩儿。凯伦尚年幼,因此不会带她四处跑。可是看她甜甜的脸蛋,长大後一定不比兄长失色吧!
在这夏日,仆人把宫中一个空置的房间,打扫得乾乾净净。被韦尔特邀请来的着名人像画家——基蒙.肯德,在这儿竖起了巨大的画板与画布。在旁边的小几上,整齐的排列好他的画具。他看了看自窗户射进来的阳光,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时,韦尔特、安黛、菲迪南和凯伦,都来到了房间之中。韦尔特之弟菲哲文、安黛的父亲与兄长——潘狄与马文,亦都到来了。
马文马上上前与韦尔特握手,恭敬的说:「能获得陛下的邀请,我真的感到非常荣幸!」
他的父亲潘狄说:「你怎麽了?都是一家人这麽多年了,还要客套吗?」
「今次不同啊!」马文望着画家基蒙先生:「能和陛下一起入画,真是非一般的福份。父亲大人你知道,陛下一向没有当模特儿的兴趣。」
韦尔特说:「我到现在还是不喜欢当模特儿,可是我想为我的家庭留个纪念品。」
安黛用手指轻掩着嘴,笑道:「到我老了时,你就只看画,不理我了哪!」
「怎麽会啊!没有比你更好的妻子!」韦尔特说着,把手轻放到她的肩上。
潘狄见国王深爱着他的女儿,也就安慰的笑了。
这时,基蒙说:「各位,已经可以开始了,请大家到自己的位置去吧!」
於是,众人在画家前面排好位置。安黛抱着小凯伦,坐在中间,菲乃南坐在她左面的凳上。韦尔特站在他们後面,右边是潘狄和马文,左边则是菲哲文。基蒙指点了一下他们的位置和姿势,然後点了点头,开始动笔。韦尔特虽然觉得站着不动很是累人,但仍然感受到莫大的幸福。在基蒙的笔下,国王笑了。
国王的好运开始了,可是御监卫却刚刚相反,多灾多难变成了他们的日常便饭。自八月开始,每个月都有御监卫士被杀。到十一月时,已有八人遇害,以及一人失踪。奥力逊等人,简直快要疯掉了。御监卫像是变成了田里的菜,定期会有农夫来收割。这令他们,在国王面前丢尽了脸。
韦尔特虽然不算很重视御监卫,但还是狠狠的骂了他们一顿。不论怎麽说,御监卫始终是国王的人。对御监卫的挑战,就是对国王的挑战。御监卫的失败,就是国王的失败。他叫御监卫的人都好好练武,以保护自己。如果能当场打败凶手,那就更好了。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有效的破案方法。
同月,主战派的马蒂斯,在自己的府第中举行了宴会。不是为了甚麽特别的事,只是要为生活添点情趣。韦尔特倒不觉得这是件有趣的事,可是还是乘着华贵的马车,与安黛一起应约。毕竟马蒂斯是他的支持者,他无论如何也要给他几分薄面。
马蒂斯的府第位於王宫以北,二者相距约五百朗。虽是在都市之中,旁边却有一片丛林,环境很是清幽怡人。花园中更有好个池塘,在冬天的冷风中泛着涟漪。韦尔特已不是第一次来这儿的了,可还是为幽美的景色所吸引,要好好欣赏一番。看着看着,他猛然发现多出了一个池塘。塘边的泥土是新的,花木也像是才栽下不久。
惊讶的韦尔特脱口便说:「又挖了个池塘!已是第五个了。马蒂斯这麽喜欢池塘吗?」
他身边的安黛,也凑过脸来看:「真的多了一个。可是他喜欢的是并不是『池塘』,而是『有青蛙的池塘』啊!」
韦尔特打了个突:「青蛙?你说他喜欢青蛙?那些『呱呱』叫的……」
安黛点了点头:「是啊!马蒂斯先生的妻子是我的朋友。她告诉我,她丈夫一向很喜欢青蛙,牠们是他重要的儿时回忆。」
韦尔特皱起眉头道:「真奇怪啊……青蛙和回忆有甚麽关系?」
安黛偷笑道:「他在小时候,把青蛙抓到他叔叔的房间,把叔叔吓过半死。」
韦尔特恍然大悟:「对了!是那个与他争爵位的叔叔,他死了已有很多年哪!」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复仇方法。」安黛说完,便听见一阵马车声自後方传来。出於好奇,便问一车外骑着马的侍卫,後面的马车载的是甚麽人。
侍卫回应道:「王后陛下,不是一辆,而是两轮车啊!他们看起来,像是在一同上路。我认得其中一辆,里面的人应该是菲哲文殿下。」
韦尔特喃喃道:「是菲哲文……真难得遇上他。」
两年多前,菲哲文便离开了王宫,另置新居。原因不是在王宫住得不快乐,只是他觉得自己已是成年人,想拥有只属於自己的家园。韦尔特明白他的想法,王宫虽然是个家,但也是一个政治的场所。里面有大多的是非,太多的人际关系……总而言之,是个难以安静下来的地方。而理想的家园,却应该是一个宁静、单纯的,可以令人得到休息的地方。如果韦尔特不是国王,他也会迁出王宫吧!
菲哲文的府第,位於王宫东北面。靠近市区,而且比较挤迫,环境着实不太好。可是首都的土地供应很紧张,就是有钱也买不到好的土地,菲哲文也就只好屈就一下了。其实在城外有很多空间可供使用,只是住的远,与城内的朋友联络就会不方便起来。交通时间会大大增长,连上教堂也会变成麻烦事。
安黛听完侍卫的回答,便自言自语道:「有人与他一起来吗?那会是谁呢?」
此时,韦尔特的马车已停迫到府第门前。菲哲文的,与身份不明的那人的车,亦停了在旁边。韦尔特与安黛下了车,刚好见菲哲文站在神秘马车的门前。车门打开了,一只戴着着蕾丝花边手套的纤手,自车内递了出来。
菲哲文向韦尔特点了点头,然後轻轻的牵着那只手,把那位女士扶下车。那是位瘦小的、二十岁开头的小姐。长着一头金色鬈发,眼睛大大,脸儿圆圆。虽然身体单薄,长的也不算漂亮,但看起来很是活泼可爱,令人想起蹦蹦跳的小兔子。
她轻巧的踏下马车,一站稳便提起裙子两端,爽快的向韦尔特及安黛鞠躬,用响亮而喜悦的声音说:「参见国王陛下、王后陛下!」原本拘泥的礼节,在她的明快之下,也变得生动起来。
韦尔特感到有趣之余,也记起了这位小姐的身份。以前,普利奴斯有一名女伯爵,名叫艾梅恩.菲利斯,是社交场上着名的美女。她全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韵味,为人虽然热情,却又保留着一股神秘感,是男士们的梦中情人。韦尔特比她年少七岁左右,曾在宫中的宴会中见过她。如同一般人那样,为她的美所震撼。她就像是不会老的女神,到三十八之龄还是美艳如昔。只可惜,她就在此时突然病逝。
她终生未婚,却在二十八岁时,就收养了自己的亲戚——十岁的爱西莎.菲利斯为养女。在艾梅恩死後,爱西莎便继承了爵位,如同她的养母那样成了一名女伯爵。而此位爱西莎女伯爵,正是眼前的活泼女子。她和她的养母,不论外表还是性格,都完全是两个样子。
韦尔特和安黛向她打了招呼,接着,菲哲文也笑着上前谈了起来:「王兄,我们很久没在私人场合中会过面了!」
「的确是,因为大家出席的宴会很少相同。」韦尔特说。
爱西莎蛊惑的笑着,插言道:「马蒂斯是个很有趣的人!他在池塘中养着无数小宠物。所以我一收到他的请帖,便下定决心要来看看了。」
听到那句「小宠物」,韦尔特禁不住笑出声来,安黛当然也不例外。菲哲文习惯了她的说话方式似地,只是微微一笑。可以看得出来,他俩结识了已有一段日子。
接着,他们跟随马蒂斯的仆人,来到安排给他们的休息室。休息室的用途,是让早到了的宾客等待宴会开始。原本国王与王后,是有御用房间的。但安黛在得到韦尔特同意後,把菲哲文和爱西莎都邀请过来了。
韦尔特与菲哲文聊了起来,问他近来有些甚麽节目之类。说着说着,就谈到孩子的事了。
「菲迪南真是个可爱的孩子,我上次朝会之後,在花园遇上他呢!」菲哲文说。
韦尔特一想到自己的孩子,便笑了起来:「这小东西话说得很多,这方面一点也不像父母。」
菲哲文挥了挥手:「可不是啊!王兄这年来,也说得多了起来。有了孩子,会令人心境开朗起来吧!说起来,希顿.亚法拉斯公爵的第三个孩子,也快出生了。」
韦尔特喝了口茶:「人家的年纪可和你一样啊!有二十九岁了吧?可是你却婚也未结,现在应该好好打算一下了。」
菲哲文瞄了爱西莎一眼:「我有计划过,可是要等对方答允才能成事。」
韦尔特和安黛,马上明白了他的心思,於是对视而笑。
菲哲文对爱西莎说:「你看!连国王和王后都来催促我了,你就快快答应我吧!」
爱西莎挑皮的吐了吐舌:「你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十分钟後,宴会开始了。他们跟着仆人,到宴会场去。爱西莎挽着菲哲文的手臂,状甚亲热。由於他们俩的外貌都长的年轻,看起来说像是一对小情人。虽然爱西莎未答应与菲哲文成婚,但韦尔特相信此期不远。
三月,菲哲文与爱西莎果然要结婚了。此时,菲哲文已是三十岁。然而由於他长了张孩子脸,看起来还很年轻。若不是他身为国王的弟弟,人人都知道他,人们只怕会以为只有二十四、五岁。而他的新娘,今年则二十四岁。她的活泼与爽朗,令她保持着少女般的感觉。由於二人都看起来年轻,使婚礼显得特别纯洁神圣。可是麻烦事却不是没有的。在婚礼之中,少了一个重要的人物——王太后哥利玛。
在婚礼之前,菲哲文派了信使到法狄荷斯,给她送去请帖。她阅过请帖及菲哲文的信後,即场只是沉思。接着命信使在第二天朝早,再来找她取回信。就这样,在第二天的上午,信使便拿着回信上路。
他回到王宫时,已是四天之後的事。他把信呈交给菲哲文,菲哲文一看之下,发现这并不是王太后的亲笔信,而是由她的文书代笔,她所写的只有签名。而且回覆就只有几行字,而且是拒绝出席儿子的婚礼!她只是说她近来身体很是抱恙,不便舟车劳顿,因此只在信中送上祝福。然而,信使却说他见到的王太后,除了表情显得郁郁不欢之外,看起来还挺建康。腰骨挺的直直,步履也很是稳健,丝毫不像是个病人。
为了这件事,菲哲文在婚礼前,把韦尔特邀请到他的府第,说是要与他好好谈一谈。韦尔特见菲哲文主动有此要求,也就约了个日子相聚。对於王太后不出席婚礼,韦尔特也觉得十分奇怪。他记得在小时候,王太后除了很宠奥罗,对菲哲文也挺不错的。虽然她是不想见到韦尔特,但亦不致於连菲哲文的婚礼也不肯去吧?韦尔特相信,事件一定另有内情。
这天就是约定的日子,韦尔特乘着有王室徽号的镶金马车,与几十名骑马的侍卫一起,穿越了菲哲文的府第正门。门的後面,便是一个大花园。园中除了花朵、乔木、灌木,居然还种有果树!红得发亮的苹果,沉甸甸的挂在枝上,真是有趣的装饰。不知有没有人会摘来吃?
此时,韦尔特更加明白,菲哲文要自置府第的心态了。菲哲文身为王室人员,虽有权住在王宫,但事实上王宫是国王的产业。因此不论他想在花园种果树也好,挖池塘也好,都要得到国王的批准。而且就是批准了,这些东西到底属於谁,也是一个问题。而拥有自己的府第,他则拥有改变府第一切的自由。像是马蒂斯那样,虽然养青蛙很古怪,却没有人能够制止他。
这样说起来,最惨的反倒是韦尔特了。虽然王宫是他的产业,但却由不得他胡来。王宫是国家、王室的象徵,必须保持得礼的模样。若果他把王宫花园修成菜田,就算是支持他的主战派也会有话说的。此外,王宫除了是王室人员的居所,内里还包含国库、总理办公室、财政大臣办公室,在举行朝会时,众政务官更会在这儿进进出出。这样看起来,王宫更像是个公众场所。
说回菲哲文的府第,的确是靠得很近平民区。虽然这区住的都是富有的平民,他们的房子都修得漂漂亮亮,但仍是破坏了景观。在这儿,有种被束缚的感觉。可是亦正是在这儿,菲哲文得到了自由。
韦尔特在大宅门口下了车,菲哲文已在这儿等着。他俩到了会客室中,会见到平民区的住宅,就在花园围墙後不远处。幸好外面的道路没甚麽人走,因此环境还算清静。
仆人给他们端来了酒,韦尔特便就着到来的目的,随口聊了起来:「不经不觉,母后到法狄荷斯都有十年了。」
菲哲文微笑着,却望向窗外花园的景色:「是的,当时感到晴天霹雳,可现在都习惯了。」
「幸好没留下甚麽後遗症。」韦尔特呷了口酒,觉得味道怪怪的。这好像是麦酒,菲哲文以前也给他喝过这种东西。普利奴斯贵族,大都觉得麦酒是平民的东西,可菲哲文就是爱喝这个。
菲哲文苦笑着,用手拨了拨他的黑发:「她真的让我吃了一惊。以前总见到一个热心母亲的形象,没想到她竟会作出这麽激烈的行动。」
听到「热心母亲」这几个字,韦尔特的心顿时抽搐了一下。虽然他根本不需要这个母亲,但只要回想前她对他的态度,一股怨怒便会自然而然的冒起。这不仅影响了他的心情,他的想法也显现在他的脸上。
近年来,由於穆拉雷的灭亡,大家对韦尔特的态度都好了很多,使得他的性格也变了。话说多了,笑容亦多了。虽然未算和蔼可亲,更不是热情开朗,但至少是个快活的人。但在提到母后的这一刻,他的神情令他看起来,仿佛回复成昔日那个孤僻、充满怨恨的青年。外面是一层高山寒冰,内里却是一团地狱炼火。
王太后就像是一堆放在他心中的火药,不去点火的话是不会有危险的。但若是点了火,便会发生大爆炸。
菲哲文发觉到兄长的变化,真是吓了一跳。可他还是强装镇定,慢条斯理的斟酒、喝酒:「王兄,其实有件事,我应该早就告诉你了,可是我一直没有说出来。」
韦尔特稍稍从往日的情感中抽离,可是一时之间还是恢复不来,脱口便是年青时常用的,毫无语气的单一短句说话方式:「甚麽?」
菲哲文苦笑着:「真的对不起,隐瞒了你这麽久。即使已过了十年,但我一想起来,还是觉得十分惭愧。」
韦尔特完全想不出,菲哲文会有甚麽瞒着他。这当然并不表示,菲哲文有甚麽事都会告诉他。他的意思是,菲哲文根本没甚麽是必须告诉他的,因此根本不有隐瞒的情况出现。他只好默不作声,等待对方说下去。
菲哲文吐了口气:「当年母后要离开王宫,大家都马上七嘴八舌起来。我是指那些贵族和官员……他们总是爱散播流言,真是不要得。那时他们说,母后是因为讨厌你而离开,但我知道事情并不是这样的。」
韦尔特听了後,反而更是迷惑了,心想:「母后一向老是瞧我不顺眼,除了我,有甚麽东西可以令她放弃王宫?」
菲哲文深深吸了口气:「事情真的不是这样的。事实上,令母后愤而离去的原因,其实是我啊!」
「你?」韦尔特马上呆住了。
菲哲文点着头:「是的,是我。我……」
韦尔特连忙递起手,止住了对方:「怎可能是你?母后不是一向都很疼你的吗?」
说完这句,韦尔特才发觉的想法好像有点问题。王太后既然那麽疼爱菲哲文,她又怎会为了对韦尔特的仇怨,而丢下他不理呢?她跑到法狄荷斯那麽远,十年来亦没回过首都探望菲哲文。如果她真的疼他,又怎可能忍得住不见他?而在十年之中,他竟然没想到这个问题!
「我的天……」韦尔特沉下脸色,喃喃道:「我怎麽会没想到?」他变了脸色,不是因为菲哲文有事隐瞒他。而是他觉得自己,总是想着一己的事,而没把心思放过在菲哲文身上,而感到惭愧。
可是,菲哲文以为韦尔特,是因为受到蒙蔽而生气。他於是慌张起来,马上连连道歉:「对不起!王兄。都是因为我,让众人把罪过都安在你的头上。都怪我优柔寡断……」
「等等!」韦尔特再次止住了对方:「你说你怎麽了?我听不懂你在道甚麽歉。」
菲哲文傻了眼,过了几秒才说:「我听到你刚才说『我怎麽会没想到』,以为你已经明白了呀!不是这样吗?」
韦尔特摇头道:「不!不是。我只是觉得,母后居然会忍心离开你,真是一件怪事。我居然没想到的,就是这个。」
「原来如此……」菲哲文放松似地呼了口气:「事情的真相,其实是我和母后之间的私事。你也知道吧?母后虽然不像对奥罗那样看得起我,却是十分疼爱我的。」
韦尔特点了点头:「应该是这样吧。」他回想小时候,曾自窗口望出花园,见到母后与小小的菲哲文一起玩耍。一时拨拨水池的水,一时摸摸花丛的花。
菲哲文叹了口气:「可是太过的疼爱,却令我吃不消。即使我年纪渐大,由儿童变少年,由少年变青年,母后依然当我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我光这样说,王兄大概不会明白我的痛苦吧?王兄你一向都很独立的。」
韦尔特心想:「在奥罗失踪前,一直都是。」
菲哲文继续道:「我想我应该再说详细些。自小,母后就一丝不苟的安排我的生活。衣服该甚麽是颜色、应和甚麽人来往、该看甚麽书……生活上每一件事,她都要替我安排。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会觉得这样很方便,很受宠。可是到我过了十岁後,我开始希望能安排自己的生活。我渴望长大,不想像一个娃娃般被母后随意移来移去。」
韦尔特觉得惊奇,他一直不知道菲哲文小时候的生活,原来是这样子的。
「我於是做些自己想做,但母后不喜欢的事。」菲哲文边摇头边叹气:「可是毕竟没勇气反抗她,只好偷偷的做。有几次被好发现我偷偷喝酒,都被唠唠叨叨了一顿。直至十五岁,她还是牢牢的看管着我,我讨厌失去自由。」
韦尔特喝了口麦酒道:「喝一般贵族不喜欢的麦酒,难道也是一种抗争?」
菲哲文听了,自沉痛中醒了过来,笑道:「你猜对了,我少年时偷喝的就是这个。我千请求万请求侍从给我酒,他就给了我麦酒。」
「说起来……你参军是十六岁时的事吧?」韦尔特问。
菲哲文点着头:「我人生的转折点。虽然我对这没兴趣,也担心负担不来,但它给了我离开母后的机会。你曾对我说过,军旅生活比在王宫多规举。事实上,我觉得刚好相反。」
韦尔特摸着下巴:「我这样说过吗?」
「是你说的,我记得很清楚。」菲哲文舒适的靠向椅背:「在军中,我从母后的拘禁中获得解放,感觉真是美妙极了!可是我欣赏的是自由,而不是军训。於是,我在军中留了一年,便回到王宫,去帮总理工作。可是,麻烦就这样开始了。母后不明白,相隔了一年之後,我已变得独立起来。她还是老样子,当我是小孩,甚麽都要管。只是我知道她爱我,所以不想有激烈的反抗。」他顿了顿:「那时,除了她以外的人,都当我是大半个成年人了。有时有人要约我打猎甚麽的,我都要问准母后。我当然不想这样做,但母后就是要这样,生怕我会比魔鬼拐带一般。」
此刻,韦尔特真有点庆幸自己被母后扔到一边。他喃喃地说:「这麽严重呀……」
菲哲文点着头:「完全是不正常的生活。我越来越受不了她,受不了她当我是无知小孩,这简直是侮辱我的智慧。我逆她意思时,她总以鄙视的眼光看我。就是这种眼光,把我对她的一切感激,破坏得一乾二净。我的反抗於是越来越明目张胆,可她不知怎的,没有要让我自己的觉悟。到她离宫之前……那时她未有这打算的,你猜猜她干了甚麽,我又干了甚麽?」
韦尔特摇摇头:「猜不到,她是又要管你甚麽吗?」
菲哲文的脸现出少有的狡黠笑容:「她计划要举行一个舞会,把有资格做我妻子的贵族小姐都请来,要我从中选一个。可我未有打算这样择偶,而且也不希望由母后来主持。」
韦尔特「啊」的一声,叫了出来:「那你怎麽办了?」
「我告诉她——」菲哲文原本是坐在对面的,现在他坐到韦尔特边,在他耳边悄悄道:「我喜欢男人!当然,这只是个谎话。」
韦尔特不禁笑出声来:「哈哈哈……你真有幽默感!」
菲哲文也笑着,拍起膝盖来:「就是这样,我把母后气疯了!她对我破口大骂,骂着骂着就把你也卷入漩涡,然後便决定要离开王宫了!她走的原因,真的是因为我。」
「有你的份,也有我的份,我们都把她气疯了!」韦尔特轻松极了,也快活极了。他们兄弟俩像是两个小孩,为了合作完成了一件完美的恶作剧,而大笑不止。
菲哲文笑得肚子也痛了:「对不起……如果我当年把此事公告天下,王兄你便不会受到牵连了。只是这些事太丑陋了……我没勇气说给所有人听。」
「这是人之常情,我不会怪责你!」韦尔特笑的累了,松弛下来的他,背靠到椅背上,心想:「一直以来,大家都当我是异类。可是听了菲哲文的话後,我觉得奥罗才是怪人啊!三兄弟中,只有他与母后没有过节的。」
菲哲文微笑着,望向花园喃喃道:「唉!算了算了,母后不来我的婚礼也罢了!见到她,我真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就由得她去吧。」韦尔特说。
婚礼在一五六四年三月十九日下午,在首都富拉比萨的大教堂举行。王弟菲哲文、女伯爵贩西莎,在众位贵族、官员注视下,交换了结婚指环。接着,在市民的欢呼之中,乘马车到王宫。韦尔特在那儿,为新人举行了盛大的舞会。
在整个过程之中,有些人曾谈起王太后,可是话题马上就被欢乐的气氛掩盖。可见在首都人们的心目中,离开十年之久的王太后,已不再是重要的人物。在无情的岁月中,即使尊贵如她,只要自己放弃了,就只会得到被遗忘的结局。
这个黄昏,王太后在法狄荷斯的别墅中,用她的金色眼睛望向首都的方向。只是距离太远了,她看到的只有回忆与想像。她提起满布细纹的手,拈起婚礼的请帖,把角落放到蜡烛的火焰中。请帖被火吞噬了一半,她把它放在烛台上,让它化为灰烬。
她缓缓站起来,不再看它一眼,把眼光放在墙上的人像画中。她的眼中闪着泪光,用已显得苍老的声音喃喃道:「我只有一个儿子……」
在画中的,是昔日的大王子——奥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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