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彻底平反昭雪
由于当时山东地方党组织内部长期存有“左”倾思想及偏见,中央的指示精神尚未完全落实。一些蒙受冤屈的同志仍然背着沉重的处分。为此,中央于1942年3月21日致电刘少奇同志前去检查山东锄奸工作,再一次对湖西“肃托”事件的处理作了重要指示,特别指出在湖西“肃托”事件中大批处分的同志是冤屈的。
山东分局据此虽曾进行过“再处理”,仍不够彻底。直到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湖西地委才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于1945年12月作出《中共湖西地委关于锄奸事件善后问题再次的检讨和处理》,对山东分局以前所作《训令》和《总结报告》中某些不适当的处分予以撤销,使中央的《决定》精神得到了彻底的贯彻和落实。
为了纪念因湖西事件中被无辜杀害的三百多位死难烈士,湖西人民于1945年底在山东单县建立了革命烈士陵园。
湖西“肃托”事件自1945年以后,仍经38年错综复杂的过程,直至1983年才得到彻底的平反、正确的处理。
为彻底平反昭雪湖西“肃托”奇冤,1955年6月25日,郭影秋同志致信中共中央组织部,后来,中央组织部把郭影秋同志的信转给了邓小平同志。邓小平同志在原信上作了正确详细的批示。
中央组织部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批示精神,于1955年8月29日复函郭影秋同志,基本同意其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又于1983年5月26日作出了《关于对湖西“肃托”事件遗留问题意见的报告》,呈报中共中央。
1983年12月23日,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组织部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转发了该报告,并“请参照执行,以消除影响”。1984年第一期《党史通讯》又予以全文转载发表,把湖西“肃托”事件彻底平反的决定公诸于全党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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