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7日 星期三 晴
自由后第265天
今天对于急需开始第三次创业的我来说,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这一天,深圳所有报纸都刊登了市工商局日前制定出台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七大举措。
自12月10日结束“12·4行动”返回深圳后,我就积极地为第三次创业做准备,因有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的限制,在申领公司执照时,我陷入了困境——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50万,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金最低为30万,而以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最低也要10万人民币。10万元对于目前的自己来说还是有些困难,虽说朋友可以帮忙,但我觉得它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后赚到的,心总有一些不踏实——压力有时也是一种动力。
记得3月份回深圳的时候,我和一位同学聊起招领服务业的前景,他当时听了觉得我是在痴人说梦,而这个创意在2001年时我就萌生了。6月份中国第一家招领服务公司在杭州诞生,它的老板是一位退伍女兵。随后全国各地纷纷仿效,深圳也不例外,只是它不叫招领服务公司,而是一家咨询公司,因其执照经营项目中有“网上挂失招领服务”这一项,所以这家公司也干起了招领服务。当我和工商局窗口工作人员说起招领服务时,他们都一脸茫然,这种认识差异的结果是经营者处处受限——创新是发展的永动力。
七大举措的出台,势必会促进深圳经济的发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它给许多如我一样创业者带来了福音;非深户籍申办个体工商户可领取正式营业执照,此无疑是对外来工“歧视”的一种解除。12月17日我正式向南山工商局李卫南局长递交了《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李局长的热情接待,让我对未来充满希望。
我也将从此开始新的生活。
第四章 行动:背负责任一路奔走
第63节:每晚八点真情为你守候
2003年12月25日 星期四 晴
自由后第273天
自“阳光下失足者心理咨询热线”电话0755-26492626(20:00~22:00)在“中华失足者热线网站”公开以来,我每天都会接到一些陌生的电话。他们的坦诚和信任让我的心海一次又一次涨潮,虽说我帮不了他们什么,但我还是感觉了肩负责任的重大——有人说,对于作恶者,首先应由法律制裁,但法律制裁永远只是手段。只要其真心忏悔,我们的态度应是宽容他,并努力彻底改变他,使之弃恶从善,这才是法治时代的法律的终极目的。
也许今天我的努力算不了什么,只愿社会能给真心忏悔者更多的宽容和帮助,因为爱是一切怨恨、过错的天敌。
昨晚8点15分,我接到了一个从广州打来的电话。那人小声告诉我,他姓潘,广东增城人,刚从里面出来。我问他怎么知道我的电话,他说还在里面时,就看到了《法制日报》关于我的报道,许多服刑人员转抄了那篇文章,并记下了我的网址和热线电话。听后我想起了自己在里面时对书籍的渴望,对来监狱热心帮教人士的崇敬。
经过交谈,我知道了小潘出生在农村,因伤害罪入狱3年。他还在监狱时,老婆就同别人的男人结了婚,留给他一个4岁的女儿。因为他坐牢的事全村人都知道,出来后,他仅在家住了几天。他说为了让4岁的女儿生活得更好些,他想早点出来找一份工作。但没有文凭和技术,他感觉很困惑和痛苦,想和我说说话。
当我问他有什么打算时,他的声音一下子沙哑了,随之我的心也跟着痛了起来——如果他找不到工作,他想让女儿上学会落空吗?
见小潘半晌没说话,我连忙换了一个话题,告知他以后若结婚,需要先和老婆办理离婚手续。他说他们结婚时就没有领结婚证。我说有了孩子就成了事实婚姻。他说农村都这样,很少有领结婚证的。
最后小潘还是同意了我的提醒,当我试着问他会不会告老婆犯了重婚罪(我担心他在伤痛时会走极端)?他立即回答我说:“不会!是我伤害了她,她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听后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尽管我的担心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