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3日 星期六 晴
新一年的第73天
今天,ran再次发来邮件告知,心里虽还有点痛,但感觉轻松多了,没有以前那样矛盾和无助。还说肯定不会去干“抢劫”那样的傻事,也不再去沉迷网络,并希望能和我成为好朋友。看完他的邮件,一种幸福感涌上心头——
阳光下:
我有一个女朋友,很偶然在一个热线认识的。很平常的见面,发生关系。我家庭状况不是很好,但总是尽量抽时间去300里之外去见她。
她说她很爱我。一次在床上我知道了一个秘密:我顶多算是她的一个情人。她现在正和一个男孩子同居,但她却告诉我,他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我狠狠地打了她。
我是一个很有自尊的男孩子,打完之后我就后悔了。她哭着告诉我,她和他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是她父母逼她这样做的。因为那个男孩子很有钱,她和他只能算是室友。
我迷茫了。为了她我甚至和父母翻脸,我不懂这样做究竟值得不值得?她和他在一起生活半年了,有可能什么都没发生过吗?我好矛盾。以前在一些网络小说看到的场景终于在我身上发生了。我好迷茫:放弃还是继续?
她说就算我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也不能不要她,她心甘情愿做我的情妇;她还说不允许我不要她,她离不开我。她所做的一切真的让我很困惑!我想努力赚钱,哪怕是去抢劫,然后在几个月之后逃离那个城市。再苦再难两个人快乐就行。
我知道有些事还要看自己怎么样去面对,可我真的困惑!我真的很爱她,我宁愿放弃一切去拥有她。因为离开她我才知道什么叫心痛!我不能没有她。
阳光下大哥,帮帮我!
ran
2004年3月9日
ran:
你好!谢谢你对我的信任!对你的情感我认为存在几个问题:
1.你们是通过热线认识的,彼此了解有多少?
2.她既然离不开有钱的男友,将来是否能与你同舟共济?她宁愿做情人说明她责任心不强。
3.你是否真喜欢她,还是离不开和她在一起的那种感觉?
4.你动手打人是不理智的,这会成为她心中的阴影。
建议你们分开一段时间,全身心投入工作,不要沉浸在其中,过后再问问自己是否真的不能离开她……
阳光下大哥
2004年3月10日
阳光下大哥:
谢谢您!我已经很洒脱地和她分手了,感觉很静。就像您说的,我或许不爱她,只注重和她在一起那种感觉。说实话,当分手说出来后,心疼只占很少一部分。
我想,那只是占有……或许我根本不懂什么叫爱!
谢谢您!帮我做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我不会继续再沉沦了……
ran
2004年4月11日
ran:
看到你的回信,我好高兴!这不是因为你做出了选择,而是因为你看到了自己。离开,也许你会很痛苦,但人总是在经历痛苦中长大的。
你是一个男人,我相信,你一定知道以后该怎么做。对吧!
希望你每天都快乐!
阳光下大哥
2004年4月13日
第五章 呼吁:关注失足者心理健康
第75节:“马加爵”告诉了我们什么?
2004年3月20日 星期六 晴
新一年的第80天
云南“2·23大血案”因马加爵3月15日在三亚落网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但关于马加爵的讨论才刚刚开始。
马加爵为什么杀人?媒体对他作了这样的分析:生性孤僻,不善言词,独来独往,行为怪异,沉默寡言,自尊心强,偏执,报复心较重,内向,自卑,脆弱,敏感,崇尚暴力等,当然还有家境贫寒,父母与之缺少沟通等。无论哪一种说的都是性格缺陷及成长环境(包括大学教育)方面问题。其实“马加爵”告诉我们的远不止这些——
马加爵平常跟家里只要很少的生活费,寒暑假留在学校打工,说明他是一个很懂事能吃苦的人;他每天早晨6点钟起来跑步,说明他是一个有毅力的人;2000年上大学那年,他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在校门前的天桥上,偷偷落泪望着你们离去。”此说明他是一个很孝顺、感情丰富的人;马加爵被通缉以后,他父亲主动写信劝儿子投案自首,而且他家的大门24小时开着,说明他父母是通情达理的人。所以如果简单地说马加爵“因打牌与同学发生矛盾而杀人”是很难让人做到心情平静的。
2月13日至15日,属学校放假期间。既然有学生留校,学生宿舍楼就应该有人管理。而大学却说此事属刑事案件,与学校无关,让人容易对学校产生一种不信任感。13日杀的人,23日才被发现尸体,放假是理由吗?另外,马加爵杀人是被害者来找他打牌时动手的,此又说明了什么?留校按常理应该说是为毕业做准备或学习需要,此不知与学校打牌的风气有无关系?
“连老乡请同学吃饭都不找你”,这一句话能不能提醒在校大学生:同学之间相处要平等待人,不管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家庭富裕的还是贫寒的。因为一个人是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和出生地的。
马加爵落网后对新华社记者说:“杀人当时很后悔,后来就认命了。”这能不能说是他当时觉得杀一个人与杀几个人没有区别的心理起了一定的作用?他身为一名大四学生,相信一定懂得杀人是要判死刑的,那么是否可以说与中国的死刑制度有关?另外不知近期发生的多个“变态杀人案”与死刑制度有无关系?
“云南2·23大血案”被媒体关注的同时,不知一些新闻记者是否知道自己在报道中一次又一次提到马建夫和李凤英是否是对其某种权益的侵害?他们的儿子成了杀人犯是他们也不想的,他们今后的生活就一定要生活在一种阴影中吗?当然公众有知情权也是一个事实。3月18日南方某日报还刊登了一张马建夫低着头接受记者采访未经任何处理的照片,不知大家是否考虑过这位父亲的感受?如果他不是一位农民而是一位知名人物,你能这样吗?另外李凤英已经卧病在床多天,对这个贫寒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是否有人向他们伸出过援助的手?还有马加爵两位姐姐的名字也频频在报刊上出现,它是否会影响她们的心理健康和日常生活?
率先为马加爵提供免费法律辩护的是瑞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纳班。也许有人说她是为了出名。这里我说的不是这个问题,它让人感觉有些遗憾,如果是政府的法律援助多好啊!尽管马加爵判极刑的可能性极大,但正是如此,更能体现法治的精神。法律援助离我们还有多远?
陈××拿了25万的奖励没有人有意见,但可以不交税,是不是说明我国的税法存在缺陷?因为依法纳税人人平等,有“特权”存在就容易产生腐败,无论是处于哪一种情况下。另外他以真实形象面对媒体不知是不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愿?我们是否考虑过要保护他的权益?后来陈××从25万奖金中拿出4万元捐给了4位受害家庭,如果说他们值得同情,马建夫夫妇更值得同情。
马加爵在三亚看守所写给叔、婶的信,许多知名网站当天就全文公布,此举是否经过马加爵及其叔、婶的同意?它是否侵犯了他们的通信权和隐私权?马加爵在法院没有判决之前还不是罪犯。令人遗憾的是,每天我们都可以从一些媒体上看到,犯罪嫌疑人的权益被屡屡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