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9日 星期三 小雨
过检
这段时间天气一直比较炎热,每天睡觉身上的汗从来没干过,而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冲凉时只能用8瓢水,新兵则更少,往往是打湿了身体就算了。虽说这些不成文的“监仓规矩”令 人可恶,但监仓中两个水池(睡仓和风窗里各一个)一共还盛不了20桶水也是一个极大限制,另外睡仓里水池的水还要用于冲洗厕所。由于水少,许多时候冲凉不能用香皂,而那些没有钱卡的人连香皂都没有,因此监仓的气味特别浓——有的人一件囚衣穿得都有些臭了。
监仓里由于我读的书最多,许多人都喜欢问我一些问题,其中最多的问题是他可能被判多少年?实际上我自己也不知道,只能按《刑法》上说的讲给他们听,因为我也是一个法盲。而那些“二进宫”、“三进宫”的则能准确地说出抢夺与抢劫的本质区别,入室盗窃与入室抢劫有什么不同,还有盗窃多少财物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以及什么情况下法院会轻判等,简直像个“法律通”。难怪有人说在看守所呆久了,傻子也会变得“聪明”。
因为有了眼镜和汪国真诗集,每天所有的空闲的时间我都是在读诗与写诗,没有了以前那么多的杂念。时间的流逝让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心痛感,似乎如果不写一点东西出来有些愧对家人和自己将来的人生。
因为有了写本诗集的信念,我发觉自己不再是关在一个几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写诗让我拥有了更多的快乐:有时想到了一个好句子,我会半夜爬起来把它记录下来;有时看到了一些不舒服的东西,我会把它当作是一种心情的调和剂;有时想家了,我会把它当作是一种幸福的磨难。就这样怀着一颗自由的心,一本汪国真诗集成了我所有情感的寄托。
因为写诗,我终于懂得手头有事做的人是幸福的,无论他身处在什么环境中。
下午检察院做完笔录的时候,我还是情不自禁问了一句,“会判我多少年?”女检察官说,“不会很长!”男检察官说,“我不能告诉你,这是纪律!”这时我才想起他们在笔录前仅说是检察院的,没有向我出示工作证,因为他们穿的是便衣。
刚开始我以为过检会很复杂,原来只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问的问题都是公安机关问过的,它并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质疑。
已拿了起诉书的人都说,过检了很快就会拿起诉书。我问有没有时间限制,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都说等就可以了。我想,如果要是有一个文件能做出具体规定就好,那样许多复杂的东西就会变得简单。
第一章 忏悔:手扶铁窗亲吻阳光
第17节: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2001年11月23日 星期五 晴
开庭
由于写给管教的关于编辑一本看守所在押人员刊物和建广播站的建议被所领导采纳,又恰逢赶上文明达标所评比,近半个月一直都在监仓外大院里和其他几位在押人员忙着组稿编稿,组织张贴被逮捕人员绘画书法比赛获奖作品,因此经常要到其他监仓去收稿子。我没忘记去看看阿林,他明显瘦了。
自10月23日拿到起诉书后就一直等着开庭,那样我就知道自己到底被判多少年,另外在法庭上还可以见到亲人。因为编稿,我甚至忘记了给自己写答辩词。
下午3点左右,管教通知开庭。我的心突然变得紧张起来,不是害怕承担罪过的结果,而是害怕看到亲人自己会忍不住流泪,那样对她们来说是一种精神折磨——认为我会在里面受了不少苦,背负着太大的精神压力。很庆幸我今天刮了胡子。
意外的是阿林也是今天开庭,我们还是坐同一辆囚车。他说见我每天在监仓外大院忙忙碌碌的,很羡慕也很开心,还说因一些条件的限制,他没再记笔记了。听后我有种说不出的失落感。
我问阿林会判多少年,他说肯定是7年,因为起诉书上写的是贩毒10克(《刑法》规定少于10克是3年以下,10克则是7年以上),现在他觉得很害怕——前两次都是在里面关几个月就被家人保释出来,他不知这次家人为什么没请律师?见他痛苦的样子,我也不知如何安慰他,只说也许法官认定的是9克多。
法庭上我见到了大姐还有好友勇华。我日夜思念的女友没有来。那一刻,以为见到亲人会很激动的自己不知为何相反异常地平静,记得当时我还回过头微笑着挥手和大姐打招呼——也许是害怕她们看到我内心的悲痛。
在作完最后的陈述时,我看见大姐含着泪笑了——我知道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没有让她失望。休庭由法警带回关押室时,大姐告诉我家里一切都好。我说我的心态正常,已创作完了100多首诗。大姐点了点头。当我问她晋子怎么没来,她无语。
回到关押室,我的眼泪还是流了出来。
15分钟后,审判长当庭宣布,因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我两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