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皇后》 第二部分 与日本建交
“朝鲜与日本建交有利。”
在日本的武力威胁面前,国王和王妃深入讨论了与日本的建交问题。李裕元是当初世子册封时到清国去的主要使者,王妃从他那里听得了许多关于国际形势的信息,还收到过清国李鸿章的一封信。李鸿章在信中忠告道:“朝鲜与日本建交是大势所趋,建交会对朝鲜有利。”
日本在朝鲜问题上为了避免与清国发生摩擦,那年11月20日,外务大臣寺岛通过赴清国担任公使的森山向清国说明了朝鲜江华岛事件,并提出清国对朝鲜的权限问题,驳斥清国和朝鲜是从属关系。
清国向日本表示:“朝鲜虽然是我们的属国,但我们从未干涉其内政,外交上朝鲜也是个自主国家。”此话说得有点暧昧,清国的总理衙门一方面主张朝鲜是清国的属国,但另一方面在国际问题上又模糊了作为宗主国的责任。如此一来,日本便向同自己建有外交关系的英国、美国、法国、德国、俄国、意大利等6国通报了自己想让朝鲜开放的意图。这些国家也都希望朝鲜开放,因此没有反对意见。清国的李鸿章在向国王寄来的信中也有这样的意思。
“殿下,和日本应该建交。”
国王对王妃的话比较听得进,他原来以为反对日本建交是大势所趋。“这么说,王妃也认为和日本建交才是大势所趋?”
“我想殿下应该下此决心。”
“好,我保持和王妃一样的想法。”
国王马上作出决断,向议政府下令,任命申、尹滋承为全权代表,与黑田接触。谈判从一开始就非常艰苦紧张,这是因为在日本方面的强压逼迫下进行谈判的缘故。
日本主张通过签订条约设置公使馆和实现贸易自由化,为了建设经济侵略的桥头堡,强烈要求开放指定的港口。
谈判从开始到国王批准,经历了重重难关。意见稍有不合,黑田一行就乘船离开江华府,并发出最后通牒,威胁朝鲜5日之内必须作出回答,若不答应则将使用武力。
朝廷召开了紧急御前会议。反对与日本建立耻辱外交的意见越来越大。参加这次御前会议的朝廷元老有: 领议政李最应,右..议政金炳国,领中枢府事李裕元,判中枢府事洪淳穆、朴珪寿,领敦宁府事金炳学等6名重臣,这些重臣的意见大体上一致。
“殿下,日本希望与我建交,但又狡猾地带着军队来,这里好像有什么奸计。同日本再也不能讲和了。”
大臣们的意见符合全体国民的心愿。曾经攻击大院君失政并促使其下野的崔益铉,这次又向国王上疏,而且带着斧头跪在宫廷门口,竭力反对建交。他说,如果同日本建交,那就先用斧头砍自己的头。另外,儒生们也接二连三地上疏,称倭国和洋夷没有区别,如果与它建交,国家就要灭亡。
国王立即将崔益铉流放,同时无视儒生们的意见。这时,非常了解国际形势和日本军力的朴珪寿开了口。朴珪寿是北学派泰斗燕岩朴趾源的孙子,大院君执政时当过右议政,当时他力主国家开放,但国家政策还是向锁国方向发展,于是他辞职还乡,以后又被起用,成为开化派的先锋。他培养了金玉均、朴泳孝、金允植、俞吉濬等开化派弟子,是把北学派嫁接成开化派的中心人物。
“殿下,臣并非不知大臣们和舆论的意见,但臣以为,承认现实比保持脸面更重要。现在日本的兵力非常强大,我们的官军不是它的对手,这是事实。因此,与其草率对抗招致国难,毋宁答应日本的要求。”
在谁都不敢吭气的时候,朴珪寿发表了这样的意见。朴珪寿的想法其实是闵奎镐和李载冕同国王和王妃进行深入讨论以后得出的结论之一。
“大臣们听着,清国的李鸿章大人也说和日本建交是有利的,就这么办吧!”结果在谈判中朝鲜方面作出了许多让步,终于签订了条约。条约第一条称,朝鲜是自主独立的国家,享有与日本同等的权利。这一条的含义是今后朝鲜不是清国的属国,而是自主国家,因此排除了清国的干涉,一切问题应通过与日本交涉来解决。第二条的大意是在15个月内,互派使臣设立公使。第四条规定除朝鲜釜山外,再开设两个港口,便于日本商人做贸易。这是日本欲将朝鲜作为经济跳板的意思。第七条是测量朝鲜海岸制作海图的内容。测量海岸制作海图从当时朝鲜方面看,那是向外国大型船只和军舰提供出入海域的情报,因此是不利的条款。第十条是日本人在朝鲜犯罪,按日本法律处置。用现在的话说,这意味着外交官的豁免特权和治外法权,这一条款后来成为杀害明成皇后的日本暴徒全部被送回日本的根据。
按今天的外交尺度看,这一条约表面上似乎是公正的,但对当时一直执行锁国政策的朝鲜来说,是不平等的,屈辱的。两国代表在江华府演武堂举行了由12条组成的修好条约的签字仪式,并举行了庆祝宴会。
这就是有名的“丙子修好条约”,或称“江华岛条约”“江华岛条约”是个极不平等的条约,此后朝鲜半岛沦为日本的半殖民地。。1876年2月3日,通过与日本签订这一修好通商条约,一直紧闭大门的朝鲜向国际社会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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