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与公共空间的建设 就“抄袭”事件答王晓渔
王晓渔先生:
谢谢您对我“抄袭”的质疑。现在简要答复如下。
我人在海外,写的评论是根据国内媒体的报道。写此文就是因为在网上看到了这个事件(记得最初还是在《世纪中国》上看的,后来也有其他媒体报道)。看了以后,我根据印象复述了事情经过。当时根据的本子是否是您的文章,我确实没有印象。不过,我因为不在国内,没有独立的消息来源,一般在复述时尽可能忠实消息来源的原文,免得出错误。在这大约100来个字中,除了“四面楚歌”的歌词外,大概有70多个字和您的叙述基本一致。
我不记得您的文章讲了什么。但是,我自己写文章时,除了引述有关报道外,全讲的是自己的思想。特别是想把“不平等的童年”这本书介绍給国内的读者。现在把文章附上,供您参考。也希望您把自己的文章全文贴出,帮助我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的文章是否特别雷同。当然,在引述您的(也可能是引述了其他引述您的文章的人的)文字时,如果几十个字雷同,我愿意为此承担责任。我想我如果在文章开始时加上“据王小渔先生报道”八个字,这样的不快就可以避免。但是我没有这样做。在此向您道歉。
我希望您把此事理解为我在引用消息来源时疏忽,而不是存心抄袭。也希望您我把各自的文章贴出来,看看是否是在抄袭。事实上,我现在也回忆不起来当时根据的文本是哪一个。不过再说一遍,不管怎么样,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您提出要求,我可以为此事公开登报向您道歉。我也愿意向您支付合理的赔偿金。
另外,关于我在文章中自称我写的评论篇篇达到国内一流水准之事,希望没有冒犯您。从您的反应来看,大概我不仅冒犯了您,而且冒犯了国内许多同行。我说此话,有特别背景,需要交代一下。第一,有一些人看我写的文章多,就说我“灌水”,而不是提出对我文章的实质性批评。对此我有些愤激。其实,一直攻击我的方舟子,写文章指出我把Stock Option翻错了,应该翻成“股票期权”(其实我在国内发的第一篇文摘就是这么翻的,但到香港,人家又是一个译法),我还是要感谢他帮助我澄清这个问题。但国内人有些人的批评,不明不白。第二,有些大报,因为我写得多(在别的地方),就不发表我的文章。问题不是质量,而是“这个人讲话太多了”。在美国这里,专栏作家确实高产,没有人介意。因此我讲了这些事情。我讲这些话,并不是想贬低谁,而是为自己辩护,有些愤激之词,不是真和谁比高低。比如,我们这次把双方的文章都摆出来,很可能您写得比我好。而且我一直说,这些年媒体进步大,比大学进步快多了。可惜这些话常常被登我文章的媒体谦虚地删除。
这样的解释,不知道您是否满意?一句话,如果有所谓“抄袭”行为,我希望您能理解为无意中的错误,相信我不至于有意略去那并不会伤害我文章原创性的八个字,导致“抄袭”的指责。当然,这不是为自己开脱。我愿意承担责任。不仅在这里向您道歉,而且愿意登报道歉,支付赔偿金。您如果有其他要求,我都会认真考虑。一句话,只要是我犯的错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将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