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遮天》 “阜阳小气候” 边腐边升(1)
吏不畏吾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明)郭允祀《官箴》
抱着这个侥幸心理,他在各种场合嘴上仍大谈惩治腐败、廉洁奉公,私下一刻也没有停下贪婪的步子。
法庭上的徐波宾语摄
刚从贪书记张华琪阴影中走出来的颍上县,2004年8月又“炸了一次锅”:许多人眼中“厚道、谨慎”的县委书记徐波又“犯事”了,正在被纪检部门“两规”审查的徐波,据悉因受贿、卖官涉案达百万元之巨。
2005年11月3日,秋风中的安徽滁州凉意袭人。让许多阜阳百姓“伸长脖子等候多时”的徐波案终于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长达28页的起诉书中,检察机关指控徐波“在担任颍上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任用、调动等方面给予帮助,先后115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78万元;在乡镇审批土地、争取黄淮海开发项目基金、划拨修路资金、建畜牧改良站等方面给予支持,先后2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4万元,共计13618万元”。一方是卖官收钱,去当更大的官;另一方是花钱(多为公款)买官,以贪更多的钱。这种边腐边升的游戏,徐波和他的一些下属,一直玩到“出事”。
据记者宾语、郁娟、马正山的调查报告说,徐波担任颍上县代理县长3个月后的一天,时任颍上县西三十铺乡乡长的朱某某摸到徐波在阜阳的家中,一番寒暄后,把一个装有1万元现金的牛皮纸信封放到了客厅的桌子上:“徐县长,我们乡想申请开办个农业科技园项目,您得多支持啊!”“这是好事,我当然要全力支持。”徐波说着,拿起了信封,“这个你拿回去!”
既然送来了哪有再拿回去的道理,朱乡长嘴里说着“这是我们全乡群众的心意”之类的拜年话后起身离去。回到房中的徐波拿起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苦笑了一下,放进了里间的抽屉里。1999年春节后的天,朱乡长到颍上宾馆徐波住处再次丢下2万元现金。
两次收到朱乡长送来的3万元“心意费”后,徐波不仅安排县有关部门支持办理相关手续,还多次与朱一起到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陆续为农业科技园争取了100多万元的资金。为了对徐波表示感谢和继续得到关照,第二年春节期间,朱乡长专程带着1万元到徐波家里拜年。
徐波与那些肆无忌惮的官员不一样,很会掩饰。平时他衣着简朴,说话不张狂,工作上的事做得挺体面,每次到各乡镇去也很注意形象和影响。有一次,他到一个乡去检查工作,看该乡是否把上级拨下来的款子用到正地方。该乡怕招待不好县长,以后不好办事,中午就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酒席。不料徐波皱起了眉头:“干嘛搞得这么奢侈,钱是应该挥霍在这上面的吗?”吓得乡干部不知怎么办才好,撤酒席也不是,不撤酒席也不是。
其实徐波心里有数,下基层大吃大喝是最显眼又占不到便宜的事,那一桌饭菜自己才能吃几口,倒不如拒绝吃喝,落个好名声。但是对送礼的,他却来者不拒,因为送礼都是一对一,没有第三者知道,不要白不要。
受贿、贪污和吸食毒品一样,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最终成瘾,不能自拔。到徐波顺利当选为颍上县县长时,已不知不觉收受下级贿赂近20万元,当初收人家钱还不自然的徐波,已经到了敞开贪的地步。
2000年7月张华琪调任阜阳市委秘书长后,徐波任颍上县委书记。两年后,徐波任阜阳市政协秘书长,直至2004年8月被“两规”。从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徐波在担任颍上县委书记的三年多时间里,总共卖出了29顶官帽,平均一个季度售出两顶。
2001年,颍上县选派一批干部充实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在确定下派人选时,徐波建议选派曾要求其给予关照的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王某某到颍上县江店孜镇任党委副书记。2001年8月,王某某调任江店孜镇党委副书记。同年中秋节前的一天,王某某带着4万元来到徐波家,感谢徐波对其重用并希望继续得到关照。
有这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继续关照”是自然的。2002年初,颍上县乡镇换届时,在徐波的“官罩”下,县委决定提名王某某为江店孜镇镇长候选人。为了表示感谢,同年春节前的一天,王某来到颍上宾馆徐波的住处,送给徐波2万元;春节期间,又给徐波送去2000元。
在“官罩”和“感谢”的循环中,王某某得以“融贿官通”,步步高升,2002年春节过后,如愿当选镇长。2002年底的一天,为了感谢徐波的“官罩”,王某某和江店败镇党委书记何某某一起到阜阳徐波的家中,王某某送给徐波人民币2000元。
1999年6月,时任江店孜镇党委副书记的陈某带着2万元到合肥黄山大厦徐波出差的住处,提出希望担任乡镇正职的要求,徐波把钱收下后允诺有机会给予考虑。2000年中秋节,陈某见职务要求未得到落实,又给徐波送去5000元。2001年春节期间,出于同样目的的陈某再次送给徐人民币2万元。3次行贿换来的是徐波提议陈某为颍上县五十铺乡乡长人选。2001年9月,陈某当选该乡乡长。陈某事后又两次送给徐波16万元。在徐波的安排和“官罩”下,陈某的官职一路走高,不到半年就被提拔为五十铺乡党委书记。
颍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某某两次送给徐波人民币3万元后,经徐波提议被任命为县人事局局长;县林业局副局长田某某先后3次共送给徐波3万元后,经徐波提议被任命县林业局局长;西三十里铺乡党委书记吴某某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先后3次送给徐波3万元,最终其职务未被调整……
春节是密切“关系”的好时机,也是腐败的高发期,究其根源,在于有“擦边球”可打,节日大贪的官员企图模糊受贿与人情往来的界限。
在徐波非法收受他人的13618万元财物中,春节受贿就达到1133万元,占833%。
从1999年开始,徐波连续4年在春节期间受贿超过10万元,2001年和2002年春节,更是达到3028万元和327万元,4个春节收到下属送来的“过节费”居然超过100万元。
1998年11月,利辛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邑某某为将其子安排到颍上县检察院工作,找徐波帮忙。徐波在邑某某拿来的阜阳市检察院推荐函上签署了“请检察院、人事局办理接收手续”的意见。为了表示感谢并尽快落实孩子的工作,邑某某于1999年、2000年连着两个春节送给徐波12万元,使其子到县检察院工作的事情得到了落实。2000年,阜阳市检察院出具邑某某到颍上县检察院工作的推荐函。为了能在颍上县检察院“进步”,2001年至2003年,邑某某三个春节又给徐波送去14万元。最后,邑某某成了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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