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狐》 第二部分 12.央舒的梦境
我是狐族的公主,我的名字唤做央舒。
在长明山中,狐族有着三百年的漫长寿命,可是却只十六岁就已经成年。成年后,能做的事情就是安静地等待衰老与死亡。
我是个乖巧的孩子,我十六岁以前做的全部事情就是学习法术。这是身为一个公主应该做的。我的老师在第一天教我法术的时候,严肃地告诉我说:“央舒公主,你一定要记得,如果你学习了法术,你这一生就不能动真情。你可以嫁人,却绝对不能爱上别人。否则你就会散去全部的功力,只剩下三年寿命。你知道吗,公主,狐族是没有眼泪的,如果你爱上了异类,你就会落下泪水。爱上异类的最后结局都是死亡,死在自己的男人面前,而你爱的人对此无能为力。”
我淡淡地听着,并不在意,我不知道什么是爱,那个时候我完全不懂。如果那个时候我懂,我预料得到结局的话,我一定不会答应学习法术。
可是如果我不学法术,那么我就遇不到你,苏护,就不会有后来的一切发生了。
我十六岁那年,可以变换成人形了。我化成凡世的女子,偷偷地跑到凡世去玩。在富饶而美丽的江南,我遇到了你。
那个清晨,你从巷子的那头缓缓走来,你的脸在江南即将大亮起来的天色里,温和而朦胧,可是你的脚步那么矫健而有力,眼神充满了犀利和坚毅。你的一切带着奇特的冲突与和谐,深深地吸引了我。
你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呆呆地看着你,你微笑着拾起我落在地上的手帕说:“小姐,你的手帕。”然后你把它还给了我,你飘然远去。
等我回到长明山的时候,我就再也不能忘记你。我一定要见到你,这种想法深深地烙入了我的灵魂。于是我决定离开长明山。当我明白我是爱上你了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当一个地方没有了我爱的人,那么再美丽的地方都是空白,而再漫长的生命也只是寂寞的浩劫。
可是夫君,我没有办法告诉你这些,因为你见到的我,是一个叫央舒的歌女。
那一天,我算准了你从这条路上经过的时间,我拿着一把琴,纤纤手指划过琴弦,然后你走过来,我开始歌唱。我相信,在这个世间,绝对没有比我的歌唱还要优美的歌唱了。
我想你一定会爱上我的。
果然,你爱上了我。你天天来这里听我歌唱。第七天的时候,你拨开了围观的如痴如醉的人群,抓住我的手,温柔而霸气地说:“央舒,跟我走,我要娶你。”
你娶我的时候,已经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两个门当户对的夫人,同你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进门的那天,她们的目光使我不寒而栗。
新婚那天,你掀起我的盖头,你看到了我的脸,你说:“央舒,我们似曾相识。”
似曾相识,夫君,不是的,我们不是似曾相识,我们真的遇见过。在我十六岁那年,你拾起了我的手帕,还给了我。
为了你,我心甘情愿地来到人间,我愿意为你从没有苦痛的长明山来到纷纷扰扰的世间。我愿意停留在你身边,温柔,坚定,矢志不渝。
你喜欢听我唱歌。只要你征战回家,我就对你唱那首我们都很喜欢的歌:
云淡风清好时光,青莲放,杏花开,小船摇曳到江南。携手同游相伴久,一生一世长相守。
你握着我的手说:“央舒,会的,我们会长相守的。”
我忍着泪水,你不知道,你真的不知道,你的央舒只能陪伴你三年。
这是第三个年头了,我有了你的孩子,你对我那么好,我们的恩爱从来没有比你娶我的时候少过。
可是我就要走了,身为狐族,我没有力量改变和对抗属于狐族的既定命运,我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结局,我无能为力可我义无返顾。
除夕,寒冷的夜。
你抓着我的手,流下了滚烫的泪,灼烧着我。你哭着说:“央舒,别走,不要走。”
夫君,我给你留下了一个女儿,可是我还来不及看她一眼就要走了。
夫君,我走了,不能再照顾你和我们的孩子了,你一定要善待她。我多么想看着我们的孩子长大,我会像爱你一样爱她,教她琴棋书画,看着她一点一点长大,然后某一天让她嫁给一个像你一样英勇专情的男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幸福。那个时候我们都老了吧,这一生,我们一起慢慢变老。
风起了,月落了,妲己醒来了。
她看着天空,凄凉的歌声渐渐飘荡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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