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天丹麦童话之旅》 第三部分 毕业典礼和告别Party
5月28日:毕业典礼和告别Party
哥本哈根大学国际交流研究项目毕业典礼。
和开学典礼一样,这个典礼还是由Niel教授来主持的,对于他来说,可能每一次的讲话都不过是惯例,而听他讲话的人,从学生到丹麦家长,每一年都不一样。
蒲的丹麦“妈妈”和“爸爸”都来了,他俩都是八十多岁的老人,我跟蒲开玩笑说他们应该是你的丹麦“奶奶”和“爷爷”。“奶奶”是位作家兼摄影家,她告诉我写作诀窍只有一个,那就是写,持续不断地写,“Just write, keep writing。”
哥本哈根大学给每个人发了毕业证书和一条带着项目标志的胸带,给我发证书的是Carsten Pape(Carsten)老师,他的微笑还是像我们开学初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和蔼,嘉忍不住跟他开玩笑说“Your smile is so attractive(你的微笑如此迷人)”,他又是开心一笑,说:“Thank you very much(非常感谢)。”我邀请Carsten Pape(Carsten)有空的话去北京旅游,Casten说他一定会去的,“Maybe some day you will hear someone knock your door(可能有一天你就听到有人在敲你的房门了)。”Casten在任何时候都忘不了他的幽默。
晚上的告别party九点开始,起初人不多,慢慢地大厅里便拥挤起来,后来几乎找不到坐的地方了。到处都可以听见闪光灯咔嚓咔嚓的声音,合影,合影,再合影,每个人都想把时间留住。今天的party是几个月以来大伙儿聚得最齐的一次。
美国男生Adam在party上居然穿了一身燕尾服,还打了领结,真是个滑稽的家伙.他大概对自己的这身极其满意,不停地与女生合影。我举起相机喊了一声“Adam, See here(看这儿)”,已经被女生团团围住的他立刻面冲我的镜头摆出一个标准微笑。
我的同学今天到哥本哈根来开会,我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她的开会地点,存心给她一个惊喜。当我突然出现在她面前,她惊喜地叫出了声。那些和她一起来开会人里面有个日本东京大学的博士,学过几年中文,努力要跟我们说中文,结果我们谁也听不懂他到底想说什么,搞得他很没有面子,唉,只好改用英语了。
有个复旦法学院的同学想让我带他去哥本哈根大学的校园里转转,我遗憾地告诉他哥大没有校园,只有一幢一幢的教学楼,当然,我可以领他去看那些楼。
5月29日:丹麦的超市
前两天忙着旅行和聚会,晚上睡得太晚,今天在家好好休息了一天。
因为没事,就翻了翻家里的广告,我对丹麦人日常生活的很多了解都来自于这里。每到周末,各大超市都会往各家各户的邮箱里塞一大叠“本周打折”的广告,吸引大家去它那里购物。丹麦的大型连锁超市有Kcicky, Natto和Fekta,几乎家家都有一大堆印着这些店标的塑料袋,一般被用来装杂物。其他的中型连锁则有Super Budget和Super Best等等,和北京的“超市发”规模差不多。还有一家专卖化妆品的超市叫做Matas,随处可见。
在众多超市里,最便宜的还是Natto,我上回看见Super Best的广告上有减价蜡烛,一包5块,本想去买,可Super Best离家太远,为了几块小蜡烛跑那么远的路,有点不值得。Elizabeth建议我去Natto看看,“There always discount(那儿总在打折)”。Netto离家很近,步行5分钟就到了,我天天放学都要路过。跑去一看,那种蜡烛果然也是5块,从此爱上Natto。它那个黄色的标志特别醒目,而且大多开在火车站旁边,从那以后,每当遇到了Netto,我总要进去逛一逛。
Kvicky里的东西比较贵,但它的面包房里有售正宗的丹麦牛角小面包,5块钱一个,极香,亦酥,我碰到了便会进去买两个当零食吃。这种面包体积小,又松软,即使在饭前吃,也不会影响到正餐的食欲。
从火车站到家有两条路,一条是小路,抄近道只需5分钟即可走到,另一条是大路,约10分钟路程,路边开满了各种商店,几乎囊括了所有的连锁超市,还有一个玩具连锁店BR,里面的玩具大都是Made in China。一般来说,我上学走小路,放学走大路,稍逛一逛,就走到家了。
丹麦最有档次(说白了就是最贵的)商场是Magzin,刚来时我总是以为它是个卖杂志的书店,不然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儿呢。里面不过是多了几个名牌专卖罢了,超市里的东西也少。不过,我喜欢哥本哈根的那个Magezin,因为它门口有卖花的小摊,鲜花时常打折。丹麦人喜欢鲜花,摊前永远有人流连。通常一把全是花苞的玫瑰或郁金香可以卖到40-50克朗,第二天花苞稍稍打开一点,价格便降到30,再过几天,花已经半开,店主便挂出“per stk,10kr(每束10克朗)”的牌子。这也和国内的习惯不一样,中国人喜欢盛开的鲜花。要按我在国内时的思路,10克朗的花也正在耐看的时候。这里则不同,花骨朵最贵,盛开的便宜。
这里家家都喜欢在花园里侍弄花草。Elizabeth今天又买回来几盆花,一回家就把它们移植到大花盆里。她问我是否喜欢园艺,我告诉她我还没有机会在花园里侍弄过,只有参加集体劳动时和同学一起植过树。我们发现大花盆里的土不够,Elizabeth说她明天再去买点儿就好了。我疑疑惑惑地问为什么不从旁边的森林里挖一点儿,只挖1/5盆就行了,绝对谈不上破坏森林,她微笑着告诉我:“It is illegal(这是违法的)。”我有点想不通了,为什么我和Sophie去森林里采花回来插瓶不违法,去挖点儿土就违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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