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言长着红耳朵》 第三部分 有什么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吗?(3)
“你说的非常对。”舅舅说,“如果人仔细考虑一下就会明白,有一条最基本的规定:人不能被伤害。因为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权利,所以人们称之为人权。美国建国的时候,这条规定第一次被写进法律里:生命、自由、财产以及对追求幸福的权利都不应被损害。”
“这真的不错。人们真的在法律中写着,人应该变得幸福?”费迪问。
“至少,人们被允许追求幸福。至于是不是确实能得到,那没有人能知道。”
“但是,”舅舅接着说,“这其中,人们发现还有同样重要的,甚至是更重要的、地位更高的东西,那就是人的尊严。”
“你能说的具体一点吗?尊严?”费迪问。
“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有很多,”舅舅说,“尊严对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价值是没有任何什么东西可以代替的。人不能像对待其他东西那样对待它。要尊重别人,这是最基本的原则。”
“可是在老妇人那部戏里人们就是那么做的。”费迪说,“他们杀了一个人,因为他们想得到钱。尊严对他们来说无所谓,他们出卖了它。”
“对,说得对。如果他们能仔细想一想,那么他们就一定会明白,他们是不能这么做的,不管会得到多大的好处。”
“如果这个基本法律和人权是那么重要,那么为什么人们不制定一条世界法,规定全世界都要尊重人权?”费迪问。
“是的,确切地说,有这样的法律。”舅舅说,“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们目睹了整个残酷的事实之后,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写下了所有人权的解释。遗憾的是,不是每个人都遵守规定。”
“我觉得这样不好,为什么不照着做呢?”费迪问,“不然,所有问题都可能解决啊。”
“是的,可以说是全部的问题。”舅舅说,“我这么说可能是有点鸡蛋里挑骨头,但还是会有些问题解决不了。”
“是什么?”
“嗯,比如,一些不同的基本权利相互抵触,不能同时实施。”舅舅回答说。
“这样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舅舅接着说,“假设你和你的朋友被困在山上,你们都很饿,可只有你身上还有一块面包。如果你吃了,那他就要饿着,如果他吃了,你就要饿着。”
“那我们就平分这块面包。”费迪插话说。
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人们身处其中的时候
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
“好吧,可以这么做。再假设你们非常渴,可只有一瓶可乐。”
“那我们就一起喝。”
“好,这也说得过去。”舅舅说,“我们再找另外一个例子。你们想去看电影,可只剩下一张票了,其余所有的票都卖完了,你们该怎么办呢?”
“那我们就看下一场电影。”费迪说。他觉得这么刁难舅舅太有意思了。
“别再在例子上找漏洞了,你知道我要说的是关于原则的问题。”
“是的,当然。”
“可能刚才的例子并不好。关于这个问题最恰当的例子是,有两个沉船遇难者,可只有一个逃生的可能,一个人活下来,那就意味着另一个人要死去。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呢?”
“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当人们遇到的时候会分辨不出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人们称其为‘两难的选择’。安提戈涅和‘白玫瑰’当时的处境就是两难的选择。他们选择了道德的解决方法。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选择比另一个更重要。”
“而这是《老妇人的拜访》中的人们本应该认识到的。你意识到了这一点,为了得到钱而杀掉那个人是错误的。”
“是的,当然。”费迪觉得高兴,因为他的看法得到了舅舅的肯定,“幸亏现实里并没有这样的事情,或者,并不多见。”
“这我可不能确定。”舅舅说,“有一种可能你一定知道。”
“是什么?”
“你一定知道那个关于被绑架的孩子的事情。警察抓住了那个绑架犯,可他怎么也不说他把孩子藏在哪儿。然后有一个警察威胁他说,如果再不说就要拷打他。”
“哦,对,是有这么回事。可一切都太晚了。对吗?”
“他供出了藏孩子的地方。可那个孩子已经死了。绑架犯被判刑了,可另一个问题被提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可以拷打或者威胁这个绑架犯吗?”
“是的,对这个绑架并杀害孩子的罪犯来说,是的。”费迪说,“如果这么做可以对救出孩子有帮助的话。人们可以用一切方法。”
“目的高于方式吗?”舅舅说,“虽然这更符合我个人的意愿,但我还是觉得警察的做法不对。”
“可是如果他知道他这么做可以救受害者,那他就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绑架犯坐在那里,而与此同时那个孩子正慢慢死去。”
“我觉得这个时候他有些束手无策了。”舅舅插话进来说,“怎么做都有很好的理由。如果让我来做最后的决定,那么我认为,对某人动刑拷问是伤害了尊严。而人的尊严对我们来说是最崇高的,因此没有理由对某人进行拷问。”
“就是对那个绑架并杀害孩子的家伙?”
“即使是他也是有尊严的,因为他是人。这恰恰是人的尊严特别的地方,每个人都有尊严,没有人可以伤害别人的尊严,对罪犯也不行。为了这条基本的法律,人们长时间地斗争过。这是我们所有的最宝贵的东西。我知道这听起来很难,但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牺牲掉它,即使涉及到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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