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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怀念那些如野草般疯长的青春,那曾经的纯真年代。
第一章艳遇
(1)
我叫于燕。
没错,我是个男的,虽然不幸拥有个女性化的名字。
这都是因为家中二老盼女心切的缘故。我哥的出生已经让他们抱怨祖上无德。所以,在我还是一颗受精卵的时候,他们就取好了这个名字。但是残酷的现实又一次无情地粉碎了他们的美梦。
据说于燕的医生老爹在看过B超结果后,曾心存侥幸地问过B超室的同事:还,还能再变化吗?
同事坚定地恭喜他:不会不会,你就放心等着抱儿子吧!
……
天哪!作孽呀!~~~~~~
极度失望的老爹终于失去了控制,当场嚎啕起来。
要知道,对一个连续三代男丁旺盛的家族来说,我!--简直就是上帝的一次失误。
为了让他有机会弥补,我的父母坚持把我当成女孩教养,直到我上幼儿园,才不得不放弃了这种愚蠢的幻想。
至于后来我没有变成娘娘腔,或者没有不正常的性取向,这可以说是不幸中的大幸。
但是我胆小怕事的个性却是在那个时候形成的。
每次喜欢上一个女孩,我都不敢采取行动,充其量在心里意淫一番。所以,尽管在美梦里爱得死去活来,剧情跌宕起伏得犹如莎士比亚戏剧,女主角还是毫无知觉。
我,从来就不是女生们的梦中情人。
但我还是有过初恋的呦!
只有幼儿园大班的那一年,才有个女生是真正和我两情相悦的。我们一起堆积木,一起丢手绢,一起骑那种三个轮的儿童自行车……
我的初吻也是被她夺去的。
闹了三天没去幼儿园,第四天我妈打着我的屁股强行把我拖了回去。
一看到我,她就扑上来又对着我的嘴亲了一口。
什么感觉我忘了。
她的名字和长相我也忘了。
但你不能因此就说我是个始乱终弃的人。就像你不能责怪一条吃屎的狗。
虽然我已经记不得她的名字和长相,有机会的话,我还是要对她说那三个字--
谢!谢!你!
不过也许是因为爱情之花的过早开放,我有些江郎才尽了。
此后的18年中,我的感情生活一片空白、毫无建树。像是疲于征战职业联赛的大牌球星,用尽了才华,临到世界杯时却悲壮地陨落。
这就是我乏善可陈的人生,一页作文纸就书写完毕了。所以,为了让你能捏着鼻子看下去,还是说说别的吧,说点更有意思的。
不过,这还得从我的名字说起。
(2)
有了这样的名字,被拿来当笑料的机会就比别人多了许多。唯一值得告慰的是,通过它,我认识了冬未。
冬未是我的哥们儿,她--(我在这里使用了女字旁,足见其性别。但她也只是"看上去"是个女的而已。)是我的大学同班,刚入学时被委以信箱管理员的重任。很自然地,她把我的信拿回了女生宿舍楼,敲遍全系的新生寝室,未果。于是我的信辗转到了系辅导员(习惯称为"导员")的手上,又被导员拿到迎新大会上寻人,使我的名字在瞬间家喻户晓。
第二天,这个始作俑者跑去找我,前三句还有些道歉的诚意,第四句便成了:
"我靠!没有我你能这么快出名?赶快请我吃饭!……"然后,一拳捣上我的肩窝。
我当时踉跄着倒退了七十公分,一半是没料到一个女生会突然做出梁山好汉似的举动;一半是不敢相信此"弱"女子竟会手有缚虎之力。
不过请不要被我的描述误导,以为她是个母夜叉。相反地,她有着梁咏琪的身材和朱莉亚罗伯茨的面孔。她的力气来源于她的柔道底子,体育特招生,得过一系列牌牌,不是吹的。
她姐在中央大街上有间酒吧,后来成了我们几个狐朋的据点。
911那天我们正好在那里。凤凰卫视突然切出世贸冒烟的画面时,大家都呆住了,起初还以为是好莱坞的新片预告。
我当时在外面接手机,才讲了一半就被冬未拽回去看新闻。一整个晚上大家都在讨论时事,激动莫名,让我想起十二棵橡树庄园烤肉会上的好战分子。
有人还预言说三次大战要爆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