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想女人了 第四章(三)(2)
“交个朋友吧?”阿亮没等人开口答应,因为热切地握着姑娘的手邀请他吃饭了。
没多久,朱燕就成了和阿亮人影一双双的男女朋友,常常牵手出现在学校里。朱燕常常翘课来我们寝室找阿亮,更多时候阿亮翘课去她学校等她下课,只为说说话而已。她帮我们整理脏到能迸发出艺术感的寝室,帮阿亮(偶尔带上我的)把脏衣服洗了,阿亮病了朱燕照顾得估计比阿亮他妈都细心……总之她做了许多令我们对她产生好感的事情。
但朱燕是个很保守的人,一直没答应阿亮的非分要求,说是怕怀孕,有时候阿亮想和她亲个嘴都要做上半天的思想工作。慢慢地阿亮就向我抱怨他和她之间真没劲,而她也常常找我问有关阿亮的事情。就这样,我反倒比阿亮和她得近了。像很多爱情小说里的情节一样,我们日久生情,我渐渐成为了第三者。在把事情真相告诉阿亮的时候,朱燕表现得不古板,她特言情味地告诉阿亮谈恋爱不只是为了和女生那个,恋爱是不是能长久就看能不能彼此关怀、彼此体谅才是。然后她两泪潸潸地告诉阿亮他们完了。接着她扑到我怀里哭了起来。
为此阿亮好几天没理会我。我怎么都没有想到,一向对泡马子木讷的我却比阿亮更能和朱燕碰撞出爱情的火花。我们在平淡地相处中互相欣赏、互相爱慕,直到爱得天翻地覆、梨花不带雨。
她没有给阿亮的东西她却给了我,在血染的温情之后,宣告她是我的人了。我这个人难得发情,会忽然钟情于姿色并不出众的她也只能肉麻地用“缘分”来解释。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虽然并没有出现席娟小说里的梦幻,也没演绎琼瑶小说里的磨难重重,但却实在地诠释着我离不开她她离不开我的暧昧。
时光荏苒,而我却对着银河找不到鹊桥。鼻子有些酸了,但我无计可施。壮胆地给朱燕发了一条短消息,抄袭自莎士比亚十四行诗歌里的:我的爱与恨是如此地自相矛盾,以至于自己成为一名共犯了,去帮助你劫夺我,你温柔的小偷。
朱燕,你让我痛不欲生,原来爱情是一杯能灼我脾胃的酒呀!
但昏昏沉沉的我却按错了号码选择,短消息发到了胖子的手机。勇气是稍纵即逝地,好吧,就让弟兄们看看我的笑话。不想去解释,烦!
在同一片蓝天下,
我们喘息,
呼吸着自己制造的屁,
为此沾沾自喜。
在镜子面前,
喜于自己芳华绝代,
笑话别人丑陋卑贱。
只因为我们身在江湖。
因环境养成了习气,
然后,
用刀杀别人,
用微笑杀自己。
----记于一个伤悲切厌恶自己的下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