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节
望天涯 飞天侠陈 冰风又冷雨 找不到的回路 茫茫然切声悲容颜已衰老 霜月又寒星 看不透的人世 苍苍凉伤中悲无人来知晓 暗暗的天空 笑不尽的红尘 高傲的孤傲的冷傲的 谁能比我更骄傲? 昏昏的大地 忍不住的伤心 痛悲的伤悲的深悲的 谁能比我更心悲? 望天涯茫茫的天涯 谁忍心把恩怨抛弃 望天涯望断了天涯 远远地挥手真的忘了她? 日落黄昏,红霞满天。 当宝来客栈的阴影延伸到麻衣少年的脚下时,他突然笑了。 踩着宝来客栈的影子,他走进了灵城最大的酒栈。 当他走进宝来酒栈时,原来暄嚣的噪杂声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一人的身上。 因为他对掌柜的说了一句话。“从现在开始,整个酒栈我包了。”少年的声音不大,但所有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把所有的人都给我赶出去。” “这……恐怕……”掌柜想笑,可是他却笑不出来。无论谁看到少年那双可以杀人的目光,都绝不会笑出来的。 “这需要很多的钱,客官应该知道,我们宝来酒栈一向生意很好……”掌柜终于把弊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少年冷笑,从怀中掏出一颗龙眼大的夜明珠,放在柜台上。 掌柜的眼睛立刻凸了出来,他夜明珠见过不少,但这么大这么亮的夜明珠,他倒是第一次看见过。 现在虽然不到夜幕降临,但酒栈内却已开始点起了零星的灯火,此时少年将夜明珠一掏出来,屋内立刻炫耀起来。 “这只是押金,银子自有人来付。”少年笑了,嘴角边浮起让人毛骨悚然的怪笑,“你最好赶快保佑这个夜明珠别有什么损坏,否则……” 他没把话说完,掌柜已明白后面是什么意思了。 看着少年走出酒栈的身影,他的两眼直发愣。 少年在一处墙角前站住了。 墙角里正蹲着一个闲得无聊抓跳蚤打发时间的穷汉,好半天他才发现有人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那人长得很好看,衣服也穿得很整洁,眉宇之间有股嘲弄的傲慢。 “干什么?”穷汉最见不惯这种有体面的少年公子哥,于是凶巴巴地喝道。 少年突然道:“想不想赚十两银子?” 穷汉一听立刻从地上蹦跳起来:“说吧,是让我扁哪个倒霉鬼?” 少年道:“你只要替我送一封信就行了。” 穷汉大笑道:“送一封信就有十两银子赚,这个便宜也太大的。公子爷你这是要我把信送到哪儿?” 少年道:“丁旺家。” 穷汉的脸立刻变青了。 在灵城,不知道丁旺的人,大概除了聋子就是外乡人了。 这只因为丁旺实在太有钱了,因此人家也叫他丁大富。 灵城一半的产业都是他的,城内每四个人中就有一个在为丁旺赚钱。他的奢侈,他的阔气,就连江南望族南宫世家也要瞠目结舌。 他家的地板是用汉白玉铺成的,他家的墙门则是由水晶制作的,整个建筑比皇宫还要富丽堂皇。 有钱人总是很引人注目的,他们通常也是盗贼他关注的目标,但灵城的盗贼却从来不敢打丁旺的主意。 因为丁旺不仅钱多,而且武功也深不可测。 但这通通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这人心狠手辣。 摸进丁旺家的盗贼,从来没有一个是自己走出来的。 他们都是爬出来的。 因为丁旺剁掉了他们的双脚。 自从灵城里最厉害的贼王从丁旺家里爬出来的时候,灵城里就再也没有人敢打丁旺的主意了。 丁旺绝不是一个很大器的人,他可以因为帐房先生错算了当天的账目,而剁下人家的大姆指,也可以因为丫环在铺满汉白玉的地板上留下了半脚的尘土而打瘸对方的脚,如果有人让他平白无故地奉上两万两的银票,而且还要是江西钱府金银山庄十足通兑的银票那他简直是发了疯。 丁旺可是远近闻名的守财奴。 但是少年却没有发疯。 当他把信递给穷汉时,他又说了一句话:“如果丁旺没有亲自打开这封信,你就到那家棺材店里为自己买好棺材吧。” 说完,他又做了一件事。 他的手似乎抬了抬,远处一条很雄壮的恶犬立刻软软地瘫倒在地上,甚至连惨嘶之声都来不及发出。 恶犬一倒下,尸体就开始冒青烟,奇臭无比的烟隔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们照样能闻得到。 很快,狗的尸体渐渐地腐蚀,化成了一滩腥臭无比的血水。 穷汉的一张脸刹那间变得比纸还白。 穷汉虽然没有什么轻功,但跑起来却相当快,尤其是在脸色苍白的时候。 他就是这样捧着信冲进丁旺家的。 丁旺打开信时,不可一世的脸已变得比穷汉还苍白。 他一看到信的落款,就知道他就算被人砍断了双脚,爬也要爬到宝来酒栈。 他赶到宝来酒栈时,宝来酒栈只剩下一个客人了。 那人静静地坐在墙角处,从他这个位置可以把任何出入的人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一双手是放在桌子上的,满桌虽有香气扑鼻的酒菜,但他却连瞧也没瞧上一眼。 他的目光落在他的那双手上,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双手了。 他的手很大,手骨精健有力,手上隐隐套着一层透明的蚕丝手套,如果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 丁旺一进入宝来酒栈,他的目光就落在了那人的手上。 一看到那双手,他的脸又白了几分。 丁旺走了过去,弯腰驼背地走了过去,从前的嚣张跋扈此时从他身上一丁点儿出找不到了。如果有人见到他现在的样子,绝不敢相信丁旺也会对人低声下气的。 可是丁旺却知道他不得不这样,因为他面对的不只是眼前的少年,而是一个家族,一个足以让江湖风云变色的庞大家族。 “银票带来了吗?”麻衣少年懒洋洋道。 “带……来了。十三少说要两万银票,鄙人不敢只带一万九千两来。”丁旺颤声道。 他只要一想到对方家族的手段,就浑身发颤。 麻衣少年道:“把银票放在桌子上,你可以走了。” “是……是!”丁旺放下银票,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问道,“柔少没有和十三少一起来吗?” 麻衣少年脸色变了变,他冷笑道:“唐家堡并不是只有唐柔一个人,你身上的毒我唐贝贝也照样能解。” 丁旺大喜过望,忙道:“还请十三少赠赐解药,在下愿意再双手奉上十张同样面值的银票。” 唐贝贝道:“我虽有解药,但却不会给你,你可知道为什么吗?” 丁旺呆了呆,道:“为什么?” 唐贝贝道:“因为你若解了毒,就绝不会再像现在这么听话了。” 丁旺的眼里似要喷出火来,如果目光能杀人,他一定会杀了唐贝贝的。 唐贝贝似乎没有看到,他冷冷道:“你可以走了,我的朋友很快来了,别妨碍我的约会。” 丁旺只有走,尽快地走。 他发誓,他这辈子绝不再惹姓唐的,无论他是从蜀中来的,还是从别的地方来的。 一想到他身上的毒,他就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当太阳完全隐入深山时,宝来酒栈的灯火仅燃起了几处。 烛火摇曳,诺大的酒栈只有一个顾客,连经营多年的酒栈老板都不免觉得阴森邪气。 虽然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可是既然人家付了一万两银子,他还能不做人家的生意吗? 所以他早早地回到了自己的厢房,老老实实地缩在被窝里,努力让自己进入睡眠。 他知道有许多事知道得越少,他的小命就活得比别人长。 他是一个很明白事理的人。 半天前还暄嚣热闹的酒栈变得死气沉沉的。 唐贝贝还坐在那儿,手还放在桌子上,目光还落在他的那双好看得像艺术品的手上。 他在等人。 他一向很懒,在那人没有来之前,他是绝不会随便浪费一丁点的精力的。 他甚至连食指也懒得弯曲一下。唐门的子弟一向是以耐性著称的。 黄昏一过,夜又深了几分。 他的眼皮突然抬了抬,淡淡道:“既然来了,怎么还不下来?” 他的话音刚落,梁上已飞闪过一条极淡的人影,飞仙般地飘落而下,脚步轻盈,就像是枫叶飘落在水面上。 “你很守时!”那人笑了,他已大大咧咧地坐在唐贝贝的对面。 唐贝贝目光冷森,道:“我一向很守时。” 那人道:“这是一个好习惯,我喜欢这种习惯的人。” 唐贝贝道:“可是我却不喜欢你。” 那人笑笑道:“我知道。任何以出卖消息为职业的人,都不会被人喜欢,可是却又缺少不了我们这种人。” 唐贝贝道:“所以我们一旦交易完,就一丁点儿狗屁关系也没有了。” 那人道:“其实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狗屁关系,能让我们走到一起来的,也只是你口袋里的银票和我嘴里的消息。” 唐贝贝道:“好,这是一万两的银票,我们可以交易了。”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叠的银票来。 那人又笑道:“等等,我现在又不想要你的银票了。” 唐贝贝瞳孔在收缩,道:“那你想要什么?” 那人道:“我听说你身上有颗又大又好玩的夜明珠……” 唐贝贝脸已变了,他霍然站起,厉声道:“快口萧息,你的胆子好大,连本公子的夜明珠也想要!” 萧息淡淡道:“我知道你一向很珍惜这颗夜明珠的,不过如果我不告诉你飞天侠陈将落脚何处,你将错过找到他的最好时机,但是更重要的是,这世上只有我知道他的弱点。” 唐贝贝额上渗出了豆大的汗花,眼睛却比刚才更亮。 显然他被萧息的最后一句话打动了,他知道,江湖上有的是肯用十倍的代价买断飞天侠陈的弱点。 萧息又道:“夜明珠虽好,但对你来说,能亲手杀死自己的情敌,却是一件更好的事情。死人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飞天侠陈一旦死了,小蛇女很快就会把这人给忘记了了,并且回到你的身边。你们的婚约就再也没有任何不愉快的障碍了。” 唐贝贝与萧息对视了几分钟之后,终于道:“你的消息可靠吗?” 萧息大笑道:“如果快口萧息说的话有一个字不可靠,江湖上早就没有我这号人的立足之地了。” 唐贝贝沉声道:“好,就用我的夜明珠换你的消息。” 萧息笑了,笑得时候就像和成精的老狐狸一样。 唐贝贝也在笑,不过他却是在冷笑,谁也不知道他是在笑自己,还是在笑别人。 (影校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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