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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始终无动于衷,电视台的同志索性坐了下来,拉开架势,准备打持久战,展开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从后来的深入了解中得知,那个所抽香烟与身份极不相符的小伙子叫伍伟,摄像记者,MBA,广电部磁带厂下岗职工,在电视台应聘,打工一族,写到这里,就不难解释抽"农民烟"的缘由了;女孩叫崔小羽,长得很甜,为编导;还有一位是司机,叫张建潮。
三个人红脸白脸,行当齐全,他们一唱一和,轮番上阵,不厌其烦地开导、引诱我,像烫手的山芋,吞不下,丢不得。时间久了,见我不为所动,转而进攻我的妻子。我担心妻子旗帜不鲜明,立场不坚定,摆手摇头使眼色又视而不见,时间久了必然露出马脚,心中一急,吼了一嗓子:"别理我,烦着呢!"
他们忙问何故。我信奉"指亲戚,靠邻里,不如自己学勤谨"。自己自作自受,不忍心将不相干之人拉下水,支支吾吾不肯明说。但终禁不住他们的软磨硬缠,遂将部队给养员如何借我的摩托车,如何被交警扣了,几个人又如何去交警队要车无果的情形诉说了一遍。
"车是新的,磨合期还未过。"我最后补充道,"停放一天就是二十元,是我卖一头猪肉的利润。"
"走,我帮你要!"伍伟说话斩钉截铁。
"有熟人吗?"我担心地问。
"还用熟人?"伍伟非常自信,"你忘了我们是干什么吃的。"
我将信将疑,稀里糊涂地上了他们的车,一起来到交警队。
我走在前面,伍伟扛着摄像机紧随其后,崔小羽拿着话筒,准备录音,一帮人装神弄鬼,煞有介事。
不愧是交警,手不忙,脚不乱,马路上练就的功夫,活学活用,立即运用到人际关系上来,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非同凡响,放到常人身上,不摔个大跟头才怪哩。
警察毕竟是警察,颇有军人作风,一个电话,平时很难见面的队长立即便到了,忙不迭地递烟,买矿泉水,还准备请客吃饭。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伍伟脑子转速也高:
"又不是拍英雄事迹,吃什么饭?!"
还是队长有绅士风度,喜怒不露声色,始终面带微笑地陪我们抽烟、聊天,同时马上指派专人为我办理各种手续,又到一公里外的停车场取车,手续简洁而明快,自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停车费。
在被扣的数百辆机动车中,我是第一个没有依靠熟人关系,正大光明地将车要了出来,而且手续从简,一切有人民警察代劳,未发生任何费用,可以说在"要车史"上是一个奇迹,史无前例,应当永载史册。
自从学校毕业,一脚踏入社会,好久未尝"第一名"的滋味了。那种感觉,何其美妙,以至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这一点,从对待顾客的态度上明显表现出来。顾客们都说,我如同换了一个人一般,态度和蔼多了,话也多了,脸上有了笑模样……
从贴身感受中,体验到了文明社会"无冕之王"的厉害,明晓了大众传媒的力量,从而改变了对媒体固有的成见。
出于对西安电视台的感激,也出于对伍伟他们工作的支持,我愉快地接受了采访。在此后的两三天里,我上午依然开门营业,他们拍摄场景资料,下午关了门,则陪同他们回老家,走母校,见同学,逐渐拾起早已散落的记忆。
我一直纳闷西安电视台的编导们如何得知我的情况?又如何转弯抹角,七扭八拐地辗转找到我的肉店?像我这样一个形象欠佳,边幅不修,除了鼻梁上架着一副厚重的老式眼镜之外,外形与其他屠户并无太大的差异,都是手上油腻腻,身上脏兮兮的,连沿街叫卖《华商报》的报贩子都知道我目不识丁,在我的门前叫卖无异于对牛弹琴,因而省却了唾液。而我,自从做了屠夫,一直羞于提及北大,唯恐没出息的弟子辱没了母校的声誉。大家都知道,我是卖肉的,连幼儿园的阿姨都把我的孩子叫做"卖肉娃"。
事后才得知,燕导他们一帮人,为了弘扬主旋律,讴歌改革开放,在长安某机械厂拍摄专题片。该厂厂长李某某是我中学同窗,他们厂开发、生产的绞、切肉设备,我购买过一台,用着不错,曾在同行之中推荐介绍,卖出过不少,于是李某某知道了我在卖肉。拍片之中,涉及新产品开发推广,自然而然地提及了我。这样,李某某在无意识中,自觉不自觉地将我出卖给了媒体,才有燕导他们来我店里明察暗访的一幕。
经过剪辑、整理,西安电视台于2003年7月24日晚上十时半,播出了题为"昔日北大生,今日卖肉郎"的专题报道。
因视觉媒体的局限性,加之播出时间较晚,大部分观众已经进入梦乡,所以节目播出后,并未引起多大的社会反响,恰为其他媒体提供了新闻线索,反让《华商报》拔了头筹。后来,当人们提及"北大才子卖肉"的新闻,都知道始作俑者是《华商报》,而鲜有人知是西安电视台首先"关注"。对于"为他人作嫁衣裳"的义举,伍伟一帮人始终耿耿于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