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首页 言情小说 玄幻小说 网络文学 武侠小说 纪实文学 科幻小说 现代文学 外国文学 古典文学 寓言童话 侦探推理
 
 
您的位置: 首页>>现代文学>>查看文章

共和国之怒

来源:     作者:  梦未醒    类型: 其他    发表: 2005-5-27    浏览: 
 



第七十六章 法律

作者:梦未醒

  毛岸英到中央社会部报到的时候,李克农正在处理一件大案子,武汉天福源纺织厂案件。事情起于11月中旬,在东北志愿军后勤部接收一批消毒棉花和绷带时,验收员发现有人以次充好,绷带有发霉的现象,这个认真的验收员马上开了退货返工单。可是一天后,当这个验收员在仓库里检察其他物品时,发现这批货居然入了库,他写了一份报告给负责后勤工作的扬文。林绣接到这份报告后,以扬办的名义转发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应为关系到核武的问题,所有从扬文那里来的文书叶剑英书记一向亲自批阅,叶剑英看后震怒,马上组织人员调查。11月底,一个关系到后勤部一位副部长,两位股长的以权谋私的案件浮出了水面,军方涉案人员自然由军方处理,几声枪响,被糖衣炮弹腐蚀的蛀虫就被送到了地狱。地方上的事情,自然由纪委转到了武汉市政府,由他们负责继续这个案子。武汉市委不敢怠慢,组织当地公安局的力量进行调查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自然那批棉花和绷带也作为重要证物运返武汉。这件案件本来就可以就此了解,虽然案情不小,可是也没有特别的。

  可是正当那批棉花和绷带运抵武汉火车站仓库的当天晚上,有人纵火焚毁证物,而纵火人又倒霉的碰上了武汉火车站的工人纠察队,纵火犯见机不妙,率先开枪。工人纠察队是准军事组织,手里当然也有枪,枪声一起,警察和驻军全部惊动了不说,武汉各大工厂的纠察队和附近的民兵组织全部问讯而动,这个武汉立刻被各种武装力量封锁了。事情越闹越大,工人纠察队和警察在人民解放军的支援下,很快就控制了大局,一夜激战,到了天亮时分,被包围在火车站附近的20多名纵火犯们要么死,要么伤,通过审讯被俘虏的犯人,一个以武汉天福源纺织厂老板李和良为首的,联合黑社会势力和政治土匪的,表面上企图焚烧证物逃避法律,暗地里破坏新中国法制的重大恶性案件出现了。

  由于牵扯到政治土匪和黑社会势力,中央社会部也介入了调查,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被揭露,武汉展开了一场大搜捕,工人纠察队控制了武汉市的各个要道,警察在短短的三天中,围捕了近300名黑社会人士。在市郊,驻武汉的15军也在民兵组织的配合下,停止了和盘踞在附近的所谓的“国民党堪乱护国军”的谈判,而发动最后一击。从表面上,形势大好,明显有利于人民政府,但是李克农却认为事情并不那么简单。

  李克农首先质疑的是一个小小的纵火案,用的着动用20多名武装土匪吗?这分明是想把事情扩大。第二,短短的一两天的调查,就得到了那么多资料,相关居然达到300多人,还牵扯上了正在谈判中的大股政治土匪。最可疑的是,那个武汉天福源纺织厂是个有历史的老厂,其老板李贵一向是个生意人,解放前就已经经营了这个厂长达二十年,虽然有实际证据表明,此人和纵火案及黑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这样的动作也太夸张了吧,到底是什么人策划了这一事件,又为什么这样做呢?李克农苦苦的思索着。

  毛岸英的到来使得李克农又是一阵忙活,在毛岸英说明来意和把组织关系的调动办好后,他们的话题自然而然转向了这一近期震动全国的案件上来。听着李克农向他介绍这一案情,整天醉心于政府构架研究的毛岸英的第一反映就是这是对政府公信力和法制的权威性的挑战。毛岸英于是就案件对政府公信力和法制的权威性的破坏作用,向李克农说明了自己的看法。李克农听到后,案件的背后的隐藏的东西慢慢的清醒起来,虽然他认为毛岸英的理解并不完全,但是显然毛岸英是碰对了方向,这是政治事件,而不仅仅是单纯的土匪和商人勾结的问题。而社会阅历丰富的李克农顺着毛岸英指的方向往更深一层次思索,他发现事件显然是冲着打击政府和商人的关系而来,作为商人和黑社会以及土匪相勾结的重大案例,中央一定会重视,再加上足够的宣传,工人阶级和商人阶级的矛盾就会全面爆发,那时中央就会被迫做出决定,是支持工人还是商人阶级,然而这个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到那时……李克农不敢在往下想了。

  李克农决定给扬文打个电话,一方面,到现在为止,扬文身上最为耀眼的光环仍然是中共海外间谍组织的负责人,也是最成功的间谍之一,就李克农所知,海外无数的间谍和秘密警察在千方百计的调查关于扬文的情报;另一方面,通过扬文策划,又李克农亲自下令执行的,为配合朝鲜正面战场的行动让李克农这个老牌间谍也觉得惊心动魄,特别是李克农亲自直线指挥,而由廖忠执行的麦卡锡计划,让李克农更觉得扬文绝对是个不简单的人物。现在这个案件正好又碰到了扬文“擅长”的反政府方面的阴谋,李克农觉得有必要和扬文亲自谈谈了,因为他想听听扬文的意见。

  通过保密专线,李克农的电话很快接到了扬文的办公室。扬文正在办公室里为50年海外纵队的收支报告而忙碌着,桌子上摆满了各种报表,报表上根本没有任何文字,无论公司名称或负责人名字或项目名称,全部是用数字代替,没有反编译的数字代码书,谁也看不懂,就是作为机要秘书的林绣也只知道是帐目,至于是什么帐目她也不知道,也正是如此,这次林绣帮不上太大的忙了。接到李克农的电话,扬文才从报表堆中得以解放一段时间,他一面听着电话,一面伸了个懒腰。

  扬文听了李克农的介绍和想法后,对于党内还有同志对国内局势和政治有着如此高明的见解,他还是感到非常高兴的,对于自己,扬文是最清楚不过的了,除去了历史因素在他身上加上的光环外,他基本是个普通的人。所以他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历史,却在历史的洪流中时刻保持清醒认识的人,是格外佩服的。虽然作为70年代出生的人,他并没有受到阶级斗争的苦难,但是作为一个在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革命军人,对阶级斗争扩大化对中国革命的影响和认识还是听了不少的,在无数文字对50年代末的革命斗争扩大化的口诛笔伐中,扬文至少确认肯定了两件事,第一阶级斗争的对立性产生对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是具有破坏作用的,也是后来法律在中国迅速的被弱化的主要原因;第二是,50年代,各个阶级在争夺国内胜利的果实中,阶级斗争是存在的,也是必然的,盲目夸大不对,视而不见同样也会犯错。所以这个问题始终困绕着整个中国,就是到了改革开放之后,矛盾也仍然存在,所以这实际上是个不可能解决的问题,除非真正的到达了共产主义社会。另一方面,扬文从对社会主义的实践的评论中发现,阶级的对立性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却可以尽量弱化,这个调整阶级斗争的利器其实就是已经存在了千百年的法律,法律在奴隶社会中,调节着奴隶社会的阶级斗争,在封建社会中,调节着封建社会的阶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继续担任着这个角色,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法律也同样会起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扬文在建国后,第一件事就是整理法律文件,送到中央去的原因。

  扬文经过思索,决定把一些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严重后果告诉李克农,如果有着一个对这一问题保持着清醒认识的人把持着中央社会部这一相当于苏联内务部的机关,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当然,现在和历史上的50年代相比,最少中央五大书记中,有四位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加上李克农这一承上启下的人,扬文觉得至少可以在5到10年不用担心这一问题。扬文闭上眼睛,舒服的靠枕在椅子上,对李克农说:“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不管这件事是不是个阴谋都好,只要按照中央在今年5月起,陆续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法案,对各个人在此案件中应该付的责任进行法律的公正审判就可以了。任何社会阴谋的实现都要靠执政者自乱阵脚,才能得以实现,如果我们不受其影响,在政协认可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处理,那么中国绝大多数阶层都能接受。这样社会的稳定性可以保证,经济可以发展,人民可以安居乐业,阴谋就不攻自破了……”

  听着扬文的长篇大论,李克农慢慢明白了,扬文并不认为这是个阴谋,用扬文的话来说,不管是有人策划的也罢,还是巧合的也罢,反正坚持在法律的框架里予以解决,不要刻意的强调阶级的对立性,那么就不会错,扬文的论据是抗日战争是在中华民族的各个阶级的共同努力下,才打赢的,所以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建设也必然要依靠各个阶级的共同合作才能完成等等。虽然李克农并不完全赞同扬文的观点,但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最小的这个解决办法,李克农却是举双手赞成的。不过李克农仍就坚持认为,这是个阴谋,是海外敌对分子和在国内潜伏的敌特的阴谋。

  有了李克农的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的指示,武汉市公安局和检察院进行了大量的细致调查和取证后,一月十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武汉天福源纺织厂案件进行了公开的审理。替武汉天福源纺织厂老板李贵辩护的律师是由李贵的夫人特地从上海请来的著名大律师梁锦山。梁锦山今年近50岁,在其30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打过无数的案子,有牵扯到黑社会的,有牵扯到共产党的,还有普通的婚姻和家产方面的案子。其中,最为有名气的是47年的罗运洲案件。

  底特律法律学院毕业的罗运洲是上海本地人,在日本侵占上海时期,曾经帮日本人做过事。45年后,被国民党政府以汉奸罪起诉,罗运洲自己觉得冤枉,他自己陈述是应国民党政府的要求,打入日本内部,实际是替国民党办事的。但是对于罗运洲不利的是,他的顶头上司李漠死于45年初,而他的同事王品仙又和他有过节,不但不帮他做证,还落井下石。梁锦山虽然很痛恨汉奸,但是本着律师的职业道德,他还是尽心去收集证据,很快,凭着职业的敏感,他发现罗运洲真的是被冤枉的。47年罗运洲的案件在上海地方法院审理时,梁锦山做了精彩的辩护,最终上海地方法院不得不以证据不足当厅释放了罗运洲。虽然几个月后,罗运洲仍然没有逃脱被已经掌握特务机关权力的王品仙暗杀命运,但是作为仅有几个成功替汉奸罪者辩护的例子,梁锦山大律师的名字还是非常响亮的。

  在49年以后,梁锦山没有离开中国,虽然他的同伴劝他共产党国家从来不讲法律,并拿苏联为例,出于对自己国家的热爱,他继希望于中国共产党仍然是像他们自己宣传的那样,是要继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党,梁锦山仍然决定留在上海再看看,不仅他留下来,他也动员其他的律师留下来。没有让梁锦山失望,共产党并没有把法律废除。上海解放后,除了流亡海外,国民党特务和反动死硬分子外,上海原有的法院工作人员几乎被完整的保留下来,只是在军管日子里,法院的人员停止了正常工作,开始了对中共中央颁发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各个律师事务所也是如此,不同的是,法院是政府花钱组织学习,而律师事务所则是自己花钱买书来学,从最初的共和国临时宪章的《共同纲领》,到后来的《暂行劳动法》,直到最新的《暂行民法》和《暂行刑法》,法律一部接着一部。让梁锦山感到惊奇的是,这些在短短的几个月内编成的暂行法律法规,无论从逻辑还是语言的运用,都是高水准的,梁锦山常常想,中共内部看来有的是高人。

  上海解放6个月以后,经过反敌特,反黑社会斗争和清理不良行业的三大运动,上海恢复了正常。这个方面,李克农再次对扬文主持间谍系统的工作效率感到吃惊的地方,扬文不知道从那里搞到了敌人潜伏的特务的资料,有了这份情报,李克农几乎是跟着解放军前进的步伐,解放一个城市就按名单清理抓捕一个城市,失败率极底。国民党留在城市中的特务系统,几乎在一夜间就被李克农连根拔起。其他类型的坏分子,只要是名单上有的,就一个也跑不了。所以上海在短短的一个月就稳定了下来,经过五个月的考察,李克农同意了陈毅的意见,解除军管。

  上海解除军管,法院开始试运营后,梁锦山也重新开始了他的律师生涯。梁锦山发现新的法院和旧的比,新中国的法律更像是英美的案例法系和法德的成文法的综合体。首先,从49年10月的《共同纲领》其,法官对案件的审判被要求遵循两点,一是,如果案件涉及违反由政协批准的暂行法律的,要求必须按照暂行法进行判决。二是,对于暂行的法律法规的没有规定的刑事案件,则由人民陪审团根据社会公德来裁决其是否有罪,法院根据《共同纲领》的精神在人民陪审团来裁决基础上适当考虑量刑。在这个系统下,由13人组成的人民陪审团就有两个作用:如果法官判定该案属于第一种情况,那么人民陪审团将对法官的预判进行裁决,如果人民陪审团认为法官的量刑是合理,那么法官就可以宣判,如果人民陪审团对法官的判决做出过轻或过重的裁决,法官可以要求重组人民陪审团或改判,如果连续两个人民陪审团的意见一致,那么法官必须尊重人民陪审团来裁决;如果法官判定该案属于第二种情况,那么人民陪审团将对被告是否有罪进行裁决,在人民陪审团作出有罪的裁决基础上,法官可以决定量刑的尺度。

  无论那一种判决程序,初审是最重要的,在初审结束时,法官会根据双方律师的辩论作出使用那种程序的决定。梁锦山在律师事物听到李贵的夫人向他哭诉案情时,他以律师的敏锐感觉力察觉到,无论结果这个案子的结果有可能影响到中国未来法律的公正性,因为,在目前法规没有对反革命罪有具体的表述时,一旦向检察院提出的根据《共同纲领》而提出反革命的罪名来定罪的话,那么群情激愤的人民陪审团几乎肯定会对做出对李贵不利的裁决。根据判例法,在未来的人大没有对这种情况明确的做出法律规定以前,所有的相似案例的判决结果都会受到影响,李贵死定了事小,但是对今后的法律影响是严重。在这种考虑下,梁锦山决定介入这个案子,不仅是他对这种有挑战性案件的偏爱,也是出于对共产党的执法性进行的检验。12月底梁锦山抵达武汉,开始到法院调阅案卷,会见各个证人。

  一月十日一大早,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厅外就排满了人,这些人来自各个方面,有武汉天福源纺织厂的职员,有武汉和其他省市的商人联合会的成员,其他各界代表,包括共产党在内各个党派的代表,学生和其他市民。到了十点整,开厅时,审判厅里已经被涌入人群挤个水泄不通,最后不得不把窗口打开,并在门外按上喇叭,使得大家坐在窗口和外面也可以听到。体现了由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精神的人民陪审团成员,也在昨天早上10:00前接到了通知,来到了法院。为了体现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个13人陪审团按照各个党派的比例来分配,人员从各党派和民主人士,以及自愿参与的公民的名单中,按照共产党7人,其他党派4人,无党派和其他人士2人的原则随机抽出。

  担任案件主审的是马国忠,英国剑桥大学法学博士,国民党时期,武汉地方法院的高级法官,解放后,主动要求进入学习班,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代法官。马国忠担任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后,对新法体是否可以有效的工作,也是心存有疑虑,但是做为英国剑桥大学法学高材生,他对那一种体系都很熟悉,对他来说用那种法体都不成问题。今天,身穿黑色西服,外面斜披了黑色镶红边的法官披风的他头一次看到有这么多人挤在法庭里,各界人士,他所能想到的,基本全来了。虽说干了那么多年的法官,他也头一次感到了手里锤子的重量。

  10点一到,等人员入场的差不多了,马国忠一敲手里的木锤,叫到:“安静!安静!武汉中级人民法院,1950年社字第7号案现在开庭,……”随着法官发言,公诉人发言,辩护律师发言,外面的听众们也被从不同的视角带入了这个案子中。对于检察院公诉人出示的种种证据,梁锦山要么根据法条反驳,要么加以引导利用。和在司法界滚打了半辈子的梁锦山比,年轻的公诉人显得有点生硬,而且用于定反革命罪的罪两条主要的证据,一,李贵勾结政治土匪的证据被梁锦山以接受李贵钱财的是当地流氓王二子,至于王二子勾结政治土匪的事情,李贵并不知情;和二,李贵贿赂志愿军后勤人员,以次充好,只能算违反在新颁布的〈〈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法〉〉和〈〈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予以考虑等等理由反驳掉了,公诉人阵脚开始有点乱了。

  观众们倒是从中间听到了不少的新词,一时间,厅外的人就警察执法程序,证据新鲜东西等等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厅里的人虽然没有敢向厅外的人那么嚣张的议论,但也在悄悄耳语中,当然也避免不了为同情而落泪,而不公平而愤怒,但总算没有失控。一天的审理下来,马国忠觉得汗水把后背都给打湿了,这个案件本身不难理解,问题是按照法庭辩论的结果,走第一种情况,还是自己逃避责任,顺应公诉人走第二种道路呢?马国忠陷入了沉思中。

  第二天,通过第一天各界人事的议论和宣传,感兴趣的人更多了。法官又回到了座位上,敲起锤子开庭。一夜没有睡塌实的马国忠露出了黑眼圈,法庭上,辩护律师和公诉人仍在舌枪唇剑的争论着。该下决心的时候终于到了,马国忠的目光落在自己胸前的法官的红色底色的圆形徽章上,银色橄榄枝围起来的,是在五颗银星下的银色小天平,马国忠暗暗下了决心。预审的结果让梁锦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当马国忠宣布本案归入第一类情况时,梁锦山就知道自己已经赢了一半。

  在以后的几天里,公诉人的气势显然不如刚开始了,但是他仍然立住公安局提供的证据,一条条和梁锦山争论着。2天以后,马国忠在庄严的法庭的里宣布了对主犯李贵的判决,“……根据〈〈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法〉〉第五条,本庭认定李贵犯有贿赂官员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根据〈〈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本庭认定李贵犯有指使他们纵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根据〈〈暂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数罪并罚,共处有期徒刑10年,现在请人民陪审团退庭审议。”半个小时后,人民陪审团回到了坐位上,一位代表站起来大声宣布,人民陪审团承认法院裁决有效,顿时全场一片议论时。

  以后的4个月里,法庭分别对本案的其他相关人员共387人分别进行的审判,有7人因持枪拒捕,和开枪打死前来救火和执法的工人纠察队和警察被判出死刑,1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2人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其他人员居然都是因为身为前黑社会人员而被牵连进来的。他们有地是被别人诬告,有的根本是讲意气,更离奇有几位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进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在1949年11月的通告,对已经自首并不在继续进行黑社会行为人员的处理办法,法院宣布他们无罪释放。武汉天福源纺织厂则按照和志愿军后勤部签的合同,对志愿军给于补偿。虽然各界对这个案子都不是十分满意,有的觉得太轻了,有的觉得太重了,但是基本上同意审判是公正的。

  到此武汉天福源纺织厂案件暂时划上了一个句号,但是李克农并不满意,因为费尽力气,他也始终没有找到那个幕后的策划者,难道真像扬文说的那样,根本没有策划者,是个意外吗?他苦苦思索着,而毛岸英则兴致勃勃的投入到法院审判的程序和对社会的影响和效果的严究中去了。

  章节列表: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65」「66」「67」「68」「69」「70」「71」「72」「73」「74」「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 
到目前为止,共有 位读者投票推荐《共和国之怒
  《共和国之怒》的相关评论:
  对《共和国之怒》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标 题:
*
内 容:
*
    
 
(本站小说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须以超链接形式,注明出自中华小说网,否则视为侵权。)
 
 
 
  站内搜索
关键字:
范  围:
    
 
 
相关主题
 
原来论语可以这样读
再见帕里斯
我的虚拟婚姻
武汉,今夜感情偏离轨道
我要的幸福
逆子掘金记
现代复仇记
走向黑洞
我是个宝器后传之高中时候
同居
 
特别推荐
 
 
 
设为首页 | 在线投稿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1-2005 cn-nove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小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