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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来源:     作者:  天空骑士    类型: 其他    发表: 2006-1-22    浏览: 
 



正文 第一章 校花垂青

  在炎炎的烈日下,一个青年背着十几个不同大小的背包,吃力地走在山道上。汗水浸湿了他的衣衫,从他的脸上流下来,滴落在地上。在他身旁,走着上百名年龄和他差不多大的年轻人,男生大都只背着一个背包,女生们却都是空着手的,轻松地走在他的身边。

  这位“任重道远”的青年就是我,三界大学二年级学生,文学社成员,十九岁的姚银。

  在我身旁,一位容貌秀丽的女生拿出手帕,好心地为我擦去脸上的汗珠,关切地说:“姚银,看你出的汗,都流成河了!”

  我感激地笑笑,吃力地说:“林芍,谢谢你。我没有关系,你们还是在前面先走吧。”

  旁边一位相貌清秀的少女细声细气地说:“你要是累了,我们就自己拿着东西吧。”她还真是腼腆,说了这几句话,脸已经红了。

  我实在是累得受不了,听了这话,喜出望外,正要说声“好”,三界大学文学社的另一位美女虞菲菲却娇笑道:“他自己都说没关系了,我们还是到前面去走,不要打扰他了吧。”说完硬拉着林芍和莫小丽走了,临走时还回头对我娇媚地一笑。林芍和莫小丽犹豫着,脸上颇有不忍之色,却禁不住虞菲菲强拉硬拽,不得不跟着她快步向山上走去。

  三大美女走了,在她们身边的那一群护花使者自然不能落后,都成群结队地赶上去,有些人还回头看看我,满眼都是让我哭笑不得的嫉妒的目光。

  嘿,我都这副惨相了,你们还嫉妒我?谁想要这份差使的话,那就来跟我换换吧!

  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我真是欲哭无泪。唉,真没天理啊,居然没人肯帮我一把,让我在这么热的天气把这么重的东西背上山,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唉,我到底是招来了什么霉运,居然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我长叹一声,进入文学社以来的悲惨记忆重新又浮现在眼前。

  一年前,我从高中毕业,进入了这所三界大学就读。三界大学以毗邻三界山而得名,离市中心有十几里远,不过和我家倒是在同一座城市。我当初选择这所学校,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它离家比较近的缘故。

  我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进入大学后,理所当然地选择加入了文学社。那个时候文学社还没有现在这么兴盛,总共就那么十几个人,在社里我是年纪最小的,又是最新加入的成员,所以社里的杂活一般都是我做。社里一些女生如果有什么事,也经常会拜托我去做,我身为男生,替女生服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总是尽量地替她们把事情做好。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文学社成员有空就坐在一起对世界著名文学作品进行讨论,生活就象往常一样,依旧是那么平淡。直到我升入了大学二年级后,事情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全校公认的三界大学四大美女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对文学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相继加入了文学社。这四大美女分别是林芍、罗丝丝、莫小丽、虞菲菲等四名女生,曾经有好事者给她们每人取了一个绰号,分别是牡丹、玫瑰、茉莉和虞美人,合称三界大学四朵名花。这四朵名花加入文学社,立刻引起了三界大学的轩然大波。平常总是围在她们身边的护花使者们自不待言,当然要与校花共进退,于是在第一时间也申请加入了文学社,以便就近保护校花。虽然这些“文学爱好者”里面有些人从来都是只看录像不看小说,但在他们的强大的武力威慑下,文学社的领导层还是乖乖地屈服于这伙远近闻名的打架高手令人生畏的强大力量,接收他们成为了文学社成员。

  不过,接纳这些新成员入社,对文学社其他成员来说也未尝没有好处。就拿我的死党郑云飞来说,有一次他在外面和女生约会,与别校学生发生了冲突,对方三个彪形大汉将他团团围住,看那意思是要胖揍他一顿。郑云飞见势不妙,连忙报出字号,说自己是混三界大学文学社的,还拿出社员证以资证明。对方三人见证吓得面如土色,当即抱头鼠窜,让郑云飞在女生面前大大威风了一把。感受着女生崇拜的目光,郑云飞趾高气扬,似乎身高也当场长高了一大截。事后他跟我说,那种受女生崇拜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这些新成员加入以后,平和宁静的生活就此与文学社无缘。申请加入文学社的申请书在不知不觉间陡然增多,提出申请的绝大部分是男生,还有一些是以追逐潮流为己任、最爱跟风凑热闹的女生。男生中除了四大名花的铁杆护花使者外,大部分是一些打着光棍的王老五,希望能通过加入文学社碰碰运气,梦想着老天爷大发慈悲让他走了狗屎运,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女朋友。

  虽然有几位数学系的高材生运用概率论的原理推断出,通过加入文学社的方法泡到校花的概率不会超过买彩票中头奖的概率,但是申请加入文学社的男生仍旧是前仆后继,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概。就连证明那一伟大命题的几位高材生也都庄严宣誓:“老子就是要拿青春赌明天!”拿出咬紧牙关做叛徒的大无畏精神,毅然抛弃了他们最爱的数学事业,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弘扬文学事业的洪流中。

  就这样,文学社的成员数量在短短两周内呈等比数列大幅增长,在文学社里放眼看去,基本上找不到几个认识的人。文学社领导层见势不妙,连忙召开社员大会讨论这个问题。一些新加入的成员提出,这些申请加入文学社的男生明显是动机不纯,应该暂停接收新成员入会,以免玷污了纯洁的文学事业。

  这一提议得到了以新成员为主体的绝大多数人的热烈拥护。但也有人提出,不能搞一刀切,用条条框框限制一些热爱文学事业的美眉入社对她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于是经过讨论,社员大会以压倒多数的票数通过提议,暂停接收男生入社,什么时候恢复接收男生入社以后要经过讨论再决定。至于女生,当然不能打击她们对文学的热情,因此女生入社一切照旧,基本是有申请就欢迎加入,以保持文学社男女生数量的平衡。

  这一决议用布告形式贴在文学社门外的布告栏后,当场可以看到布告栏前成群的男生纷纷捶胸顿足、以头撞墙,一个个痛不欲生,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些递交入社申请,以致现在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趾高气扬地跟在校花身边走来走去。甚至有几个男生伤心过度,口吐白沫晕倒在地,被他们同病相怜的兄弟们送进医院急救。还有些男生被怒火冲昏了头,拿着打火机冲进文学社叫嚣要把“肮脏的文学社”烧个干干净净。一时间男生狂吼、女生尖叫,把文学社闹翻了天。幸亏护花使者们挺身而出,以优势兵力将捣乱分子合力擒住,这才没有酿成大祸,护花使者们也都美滋滋地当了一回救美的英雄。

  在校方严肃处理了意图纵火的男生后,没有人再采取暴力的方式表示不满。他们共同采取了和平示威的方针,来抗议文学社的不公正待遇。在文学社门前,每天都有数百名男生静坐示威,手中高举着牌子,上写标语:“打倒厚颜无耻的文学社!”“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烈抗议性别歧视!还我与女生同样的自由!”等等等等。

  在这些示威者当中,常常能够看到四大校花中的虞美人——文学社成员虞菲菲的身影。她也高举着一张从别人那里抢过来的标语牌,笑嘻嘻地跟着大家高喊“打倒文学社”的口号,在她的身后,站着一大堆神情尴尬的护花使者,他们都是文学社成员,新决议的坚决拥护者。尽管有人认为爱开玩笑的虞菲菲是在借机取笑那些示威者,但在示威者们满含感激泪水的目光下,虞菲菲的人气还是迅速飙升,一跃成为校园内支持者最多的女生。

  被这些示威者吵得昏头昏脑,没有人再想去讨论历史上著名文学作品的重大意义。领导层召开紧急会议,最后决定,为暂时摆脱这些烦人的示威者,文学社全体到三界山上去郊游!

  郊游……现在想来,这就是我噩梦的开始。

  今天早晨,文学社成员在校门口集合。每个人都背个背包,里面装着野餐用的食品、器具。我到校门口稍晚了一些,大家都快来齐了,两位高年级的女生一见我,立即习惯性地把背包塞给我,我也习惯性地接过来,背在自己肩上。现在想起来,这真是一个重大失误,如果我当时能坚决予以拒绝,现在就不会这么惨了。

  唉,让我拒绝女生的要求,我实在是开不了口啊!想到这里,我痛苦得捶胸顿足,可是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没有办法拒绝她们!

  有了那两位女生的榜样,四大校花中的虞美人率先发难,把她的背包挂到了我肩上。我有些吃惊,搞不懂她为什么突然对我青眼有加。还用得着我替她背包,跑前跑后哀求着要替她拿包的人还少吗?看着她那些崇拜者阴冷的目光,我只觉得脊梁骨冷飕飕的。

  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大灾难。女生们不约而同地把自己带的东西统统塞给我,一转眼我就被大包小包给埋住了。如果不是有些女生早就找到了志愿苦力,恐怕我就要被压得当场趴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这真是莫明其妙!那几位长相对不起观众、找不到志愿苦力的女生也就罢了,为什么四大校花也这么青睐我呢?在数百道嫉妒的目光怒视之下,我连头都不敢抬,只能独自默默咽下这枚苦果。

  虽然我自负英俊潇洒,可也没到昏了头以为所有女生都对我情有独钟的地步。我只能推测,是我入社较早,校花跟我比较熟,而我平常又比较规矩,和校花认识这么久,从来没给她们造成什么困扰,比较有安全感,因此把背包交给我,总比交给那些心怀叵测的护花使者要好得多,也省得担心有人在她们的食物和水里加些迷幻药什么的。

  可是,虞菲菲……她也太过分了吧!

  她不光把自己的背包塞给我,还鼓动其他女生统统把负担转嫁到我身上,甚至还抢过不好意思让我替她拿包的莫小丽的背包,硬挂在我脖子上,这、这根本就是故意捉弄人嘛!

  难道我是什么坏分子,要挂牌游街批斗吗?看我身后那一大群人幸灾乐祸的眼神,活脱脱是一支押送坏分子的队伍!莫小丽的背包虽然不算太沉,可是挂在脖子上,还是勒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

  三界山不是太高,可是要爬到山顶还是得费点力气。背着这么重的东西,走在崎岖的山道上,要不是硬撑着在女生面前保持形象,我早就趴在地上哀嚎了!

  还是牡丹美女——林芍有点良心,知道替我擦擦汗,茉莉美女——莫小丽也提议让大家分担我的负累,想要救我脱离苦海,虞菲菲就知道跟在我身边,让大家看我的笑话!至于冷艳孤傲的玫瑰美女罗丝丝,早带着她那一大票崇拜者和一些女生,远远地走在了前面。

  唉,虞菲菲居然否决了莫小丽的提议,夺走了我最后一根救命稻草,难道真是天亡我不成?

  我想要仰天长叹,却被身上的重负压得直不腰来,只能俯地长叹道:“唉,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最倒霉啊!”

  “那是因为你最有做冤大头的潜质!”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怒吼道:“我说过了,不许再叫我冤大头!”

  我的死党郑云飞走到我身边,目视前方,漠然道:“姚银,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点都没有醒悟吗?”

  “什、什么?”我心虚地问,怒火立刻平息下来,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郑云飞毫不理睬我的掩饰之语,漠然道:“还记得你三岁的时候,有个四岁的小女孩偷吃了水果摊上的水果,却央求你替她背黑锅,说是你偷的,结果你父母赔钱给小贩后,回家狠狠教训了你一顿,你还记得吧?”

  “那么多年了,你还提那事干嘛?”我再次后悔小时候口没遮拦地把这件事告诉了郑云飞,结果竟成了他用来打击我的武器。

  “这十几年来,只要有女生求你替她做什么事,你总是不会拒绝,是不是?”

  我咕哝道:“当然不是,我怎么说也拒绝过一两次……”

  “高二的时候,一个女生在外面乱搞怀了孕,却要你陪她去医院打胎,后来事情传出去,学校差点把你除名,难道你忘记了吗?”

  我默不作声。象这么惨痛的教训,又有谁会忘记?

  “姚银,你这么一直做冤大头,到底打算做到什么时候呢?”郑云飞冷漠的声音中多了一丝诚恳:“你最大的缺点,就是性格过于软弱,不会拒绝别人的请求。那些女生就是利用你这个弱点,每次都把你吃得死死的!就象今天,那个虞美人根本就是存心捉弄你,难道你看不出来吗?你总是这样,将来迟早要吃大亏的!想想看,如果毕业后你身居要职,一个敌国的女间谍来要求你背叛国家,你也不会拒绝她吗?”

  我不由争辩道:“你想得也太远了吧,哪有那么容易就身居要职的?”

  “一年不行,十年之后,说不定你已经当了大官。即使不是这样,如果你的女朋友爱慕虚荣,要你贪污公款来满足她的需求,照你的性格,多半也是会答应她!”郑云飞拦在我面前,两眼定定地看着我:“也许我说得太严重了,可是姚银,如果你不改掉这软弱的性格,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莫及!你是要一辈子做冤大头,还是做一个坚强的男人?现在就是你做出选择的时刻!”

  郑云飞说完这番话,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转身向山上走去。

  这就是朋友。在你犯了错误的时候,他会帮助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上正确的道路。

  只是……他也太绝了吧?看着我累成这样,也不帮我拿点东西。难道说他真想把我累死在山道上吗?

  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如果不好好吃点苦头,我也不会下定决心改变自己软弱的性格。也许,现在真的是我该好好想一想的时候了。

  我躺在草地上,茫然地想着郑云飞说的话。在我的身边,女生们的背包散落了一地。我终究熬不住烈日的暴晒,躲到山道边的一处小树林里乘凉,顺便想想我将要走的道路。

  郑云飞说得对。我不敢拒绝女生的请求,严重地说是一种心理上的疾病,如果不能早日得到纠正,会对我性格的发展起到不良影响。

  想了很久,我终于做了决定。我坐起来,低声对自己发誓:“我发誓,从今往后,我再也不当冤大头!凡是女生提出的不合理和过分的要求,我绝不答应!不管她有多漂亮!”

  下定了决心,我心里轻松多了。我爬起来,一边收拾着地上散落的女生背包,一边喃喃自语:“誓死不做冤大头!”

  说着这样的狠话,手上的动作却和嘴里说的完全相反。没办法,人无信不立,就是冤大头也有冤大头的职业道德,总不能把女生们的背包都扔在山上吧?我叹口气,继续收拾着地上的背包,准备咬紧牙关把它们背到山顶去。

  不过,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等到下山的时候,如果虞菲菲再叫我替她拿东西,我就要一口回绝:“自己的东西自己拿,别想让我当长工!”看能不能一口气把她噎死!

  一轻清风吹来,在风中飘飘渺渺地传来一丝动人的声音。我一听之下,不由呆住了。

  我可以发誓,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美妙的声音。可是到底美妙在何处,我却说不出来,因为这声音我根本就听不清。听不清的声音,却只感觉到它的美妙,这感觉实在奇妙。我侧耳倾听,隐隐约约觉得,空中传来的声音似乎是歌声,柔美的歌声。

  是歌声,没错,那是歌声。那歌声飘飘荡荡,若有若无,似乎是从很远处传来的。我站起身,一边寻找着歌声传来的方向,一边慢慢向那边走去。

  越向前走,歌声就越清晰。我仔细听着,渐渐已经可以分辨出唱歌的是女声,听上去象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女孩。我着迷地一直向前走,追寻着那有如天籁般的美妙歌声。

  等到我可以清晰听到那歌声的时候,我在树林中停下脚步,闭上眼睛,双手轻轻按在头的两侧,沉醉于这美妙的歌声之中。

  我这一生中,从来没有听到过如此动人的歌声。无论名声多么响亮的歌唱家、甚至是号称金嗓子的巨星,他们的歌喉与这歌声相比,都显得那么苍白而缺乏美感。

  听着这歌声,我想到一个词:“圣洁”。我听到过教会唱诗班合唱的圣诗,就象圣诗一样,这首歌庄严而肃穆,却又带着一丝丝的哀伤。唱歌的少女明显是在用自己的全部身心在歌唱,似乎对她说来,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比唱好这首歌更重要的了。

  尽管歌声听起来很美妙,我却不能听懂歌词中的任何一个字。因为这歌声是用我不了解的一种语言唱出的,可能是外语,也可能是某种方言。虽然听不懂歌词的意思,但这丝毫不损害歌声的完美,反倒增添了某种未知的神秘感。

  听着动人的歌声,我在想象,能唱出这样歌声的少女究竟是什么样子。恍惚中,在我面前似乎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她有着绝世的容姿,动人的歌喉,在她的脸上,流淌着清澈的泪水。

  等一下,为什么是泪水?我悚然一惊,睁开眼睛,幻觉中的少女消失了。我瞪大眼睛,吃惊地发现,这歌声中竟然包含如此多的心酸,如此多的痛楚,以及……如此多的希冀。

  这唱歌的少女是在等待有人去拯救她!

  我恍然大悟,霎时间明白了歌声中包含的深意。“她”遇到了很为难的事,为难到凭“她”自己的力量无法解决,只能寄希望于外部力量,希望有人能听到这歌声,前去拯救她。想通了这一层,我什么都来不及想,拔腿便跑,猛地向歌声传来的方向冲去。

  冲到一个山洞前,我停住了脚步。那歌声便是从这山洞里飘出来的。难道说是有游客到山洞里探险,却在里面迷了路吗?就在这时,歌声停下了。我迷惘了一下,随即清醒过来,正要踏进山洞去寻找身处困境的少女,忽然想到了一个词,立刻停下脚步,吓出了一身冷汗。

  冤大头!

  如果我这一脚踏进去,那便是又做了一次冤大头。很明显,踏进一个未知的山洞寻找一个未知的少女,这原本就是疯狂的行为,很可能救美的英雄没当成,却在无人的山洞里变成了木乃伊。

  也许,最明智的选择,是去找些人来帮忙,集体到洞里去寻找迷途的少女。可是,现在正是旅游的淡季,我不知道除了我们以外,还有谁会跑到这座山上来游览,而我又是我们这一支队伍中落到最后面的一个。就在这时,歌声又响了起来。听着歌声,我似乎看到了她孤独无助地独自呆在黑暗之中,渴盼着有人去援救她。我咬咬牙,下定了决心,冤大头就做这最后一次吧,如果见死不救,我还是个人吗?

  摸摸身上,还有一个打火机,靠着打火机的光亮,我或许能够找到她,与她相互搀扶着离开这个黑暗的山洞。我点亮打火机,借着打火机微弱的光芒,一脚向漆黑的山洞里踏进去。

  一脚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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